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的量刑起点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的量刑起点
无论行为人是一次实施还是几次实施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只要发票数量累计达到50份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1、罪体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客体是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2、罪责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罪量要素,刑法未作规定。参照《追诉标准》的规定,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的量刑起点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定罪,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同样。
构成要件 ?
1、客观要件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在具体行为方式上表现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通常情况下,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则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禁止倒买倒卖发票。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如果需要使用发票,只能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因此,除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发售各种发票外,其他一切出售发票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分别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发票罪、而不构成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由于同时还规定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而不构成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2、主体要件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最初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只能是从税务机关依法领购此类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负责发售此类发票的税务工作人员;进一步倒卖此类发票的则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依《刑法》第211条的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主体,单位犯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实行两罚制。
3、主观要件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犯罪故意,既然是非法出售,必然地就意味着具有营利的目的。
4、认定 ?
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是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并不是所有的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才能定罪处罚。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50份以上的,应当立案侦查。对于达不到上述数量标准的,可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二是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因工作马虎、不负责任等原因过失出售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一般不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一般指有权发售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税务工作人员,因工作粗心等原因错售发票的行为。由于行为人不是故意非法出售,因此.不能以本罪论处。
划清一罪与数罪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行为人因收受了贿赂而将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非法出售给他人的,应对其行为分别定受贿罪和本罪,实行数罪并罚。
(2)行为人明知对方是进行虚开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而仍向其非法出售的,应视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共犯而予以处罚,不宜再定本罪。
(3)行为人非法出售既有真的、又有假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有的系伪造或擅自制造的,对行为人按认识错误处理,仍应以本罪论处。
(4)行为人先盗窃或骗取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然后予以非法出售的,属于牵连犯罪,根据刑法第210条的规定,对行为人应以盗窃罪或诈骗罪论处,而不再另定本罪并实行数罪并罚。
处罚 ?
根据《刑法》第209条第3款之规定,犯本罪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211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加重处罚事由犯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而数量巨大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特别加重处罚事由犯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而数量特别巨大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
相关法条 ?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三款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止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
所谓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无权发售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单位或个人私自出售发票,或者有权发售可以 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不具备领购、使用上述发票条件者发售发票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一次实施还是几次实施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只要发票数量累计达到50份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我们整理的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的量刑起点就到这里。非法出售和使用这种假的发票都是对人造成了一种欺骗,也毁坏了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还是提醒小企业不要购买这种假发票,没有了购买方也可以减少非法的出售方,让他们的在量刑时能少一些罪行。
·怎么认定诽谤罪,诽谤罪判刑?
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诽谤罪。一旦侵害人的行为符合诽谤罪的犯罪构成,受害人要及时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具体来说怎么认定诽谤罪?而在认定之后又该如何对诽谤罪判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诽谤罪
...
·赌博罪的辩护思路主要是什么
一、赌博罪的辩护思路主要是什么?
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3、要敢辩、善辩和明辩。
4、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
二、最新赌博罪量刑标准
1、一般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
·一般诽谤罪的证据需要多少?
诽谤罪的证据需要多少(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
·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一、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并不意味着无罪,可能是犯罪事实无法认定,在犯罪证据确凿后可以依法批捕处理。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
·2023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盗窃罪
不管是对这样的犯罪进行处罚,此时都是要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也就是需要充分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从而确定量刑幅度,最终对犯罪之人做出处罚。而针对不同的犯罪,《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不同,那其中2017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怎么划清遗弃罪和其他犯罪行为的界限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义务赡养自己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和不能独立生活的人,因为他们是没有生活能力的群体。如果无故遗弃的话,根据我国法律有权判处当事人遗弃罪,那么什么叫遗弃罪呢?应该如何界定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什么叫遗弃罪?
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所谓遗...
·成立贩毒能不能判缓刑?
贩毒能不能判缓刑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
·刑事诉讼是针对违反犯罪分子而言,通常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
刑事诉讼是针对违反犯罪分子而言,通常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所发起的,旨在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与处罚。但是,我国新出台的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三类可免于起诉的情况。那么到底刑事诉讼法补充不起诉的是哪些内容呢?请随我们来看一看。
新刑事诉讼法补充不起诉的种类
我国刑事诉讼法...
·教师醉驾被判拘役开除怎么办?
教师醉驾被判拘役开除怎么办
可以向学校进行相关申诉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故意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即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原告和被告吗?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原告和被告吗?要告知的;移送管辖未通知被告是不合法的,《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有哪些?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对象本身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具体物或者具体人。犯罪对象只有通过其所体现的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比如,同样是盗窃枕木,某甲盗窃的是备用的枕木,某乙盗窃的是正在使用中的枕木,那么前者只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