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离婚探视权法院一般怎么判

国家对于不断上升的离婚率,也在做着法律的完善。希望通过法律的干预,可以最大程度的对离婚后的孩子的成长给予帮助。探视权是离异父母未抚养一方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方式,那么在民法典中,离婚探视权法院一般怎么判。离婚探视权法院一般怎么判?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一、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当然,如果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约定为轮流直接抚养,那么这种规定也会随着轮流抚养孩子发生变化。二、这一规定将对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孩子心理上给与一定的心理、精神抚慰,但是,人的心理成长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并不能一概而论探视是必须的。相比较而言,孩子成长所需要的物质生活需要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法律规定了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是一种义务,而没有将探望权规定为义务。作为权利规定的后果,权利人可以对权利作出处分,也就是可以选择探望,也可以选择不探望;可以选择探望的方式、时间、频率等。三、法律将探视权规定为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协助义务。这一规定一层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有权利主体必有义务主体。二是这个义务内容是“协助”,并不是探望权的全部,协助义务是一个相对较软的义务,不会给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增加负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通过上述对探视权的一些了解,我们对于离婚探视权法院一般怎么判,应该有了新的认识。法院会判决未抚养的一方在每月特定周有探视权,但若该方的探视对孩子的成长有负面影响,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进行上诉。


·在我国国家未成年可以拘留吗
      在每个未成人的青春期难免会因为意气用事而造成严重后果,其中就包括打架斗殴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作出处罚。那么,未成年可以拘留吗?按照未成年人的管理办法规定,未成年人未满十四周岁的便可以进项行使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我国国家未成年可以拘留吗 只要是年满十...


·给小三私生子的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给小三私生子的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对于非婚生子女,孩子的父亲是需要给抚养费的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


·一、婚内抚养费判例标准是什么?
      一、婚内抚养费判例标准是什么婚内子女抚养费判决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支付。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


·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
      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


·在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
      在现代社会中,高离婚率成了普遍的现象。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离婚的民事案件也越来越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离婚是夫妻双方完全自由的,是不受限制的。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只有满足一定的情况,法院才会判决夫妻双方离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跟着我们的脚步来了解一下吧。一、...


·离婚哺乳期双胞胎抚养权一般判给谁
      离婚哺乳期双胞胎抚养权一般判给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标准是怎样的
      婚姻无效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缺乏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此时婚姻就属于自始、确定、当然无效。就让婚姻被认定为无效了,那么曾经所谓的夫妻,在这段共同生活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就要做一个了解。到底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标准是怎样的 无效婚...


·最高院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


·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境...


·离婚财产都是平均分吗?
      离婚财产都是平均分吗? 离婚财产都是平均分吗? 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应根据对夫妻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而进行合理的分配。 也就是说...


·要认定无效婚姻怎么起诉?
      无效婚姻和有效婚姻是相对的,有效婚姻结束时采取的是离婚的手段,无效婚姻要先向法院申请认定,法院认定该婚姻无效后该段婚姻自动结束。但是相比离婚的条件来说,法院在判定婚姻无效时要求的条件更为严格,只有符合条件的才有可能判定无效,要认定无效婚姻怎么起诉? 一、要认定无效婚姻怎么起诉? ...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