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拘役会开除公职吗,被判拘役可以监外执行吗?

拘役是刑事处罚当中主刑的一种,虽然强度没有有期徒刑大,但是也会留下案底,对犯罪分子日后的生活造成影响。现实中,要是公务人员被判拘役此时是否会被开除公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拘役会开除公职吗?
公务员被判处拘役会被开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意味着,不论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实施的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只要被依法判处刑罚——不论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还是被单独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二、被判拘役可以监外执行吗
我国《刑法》第42条规定:“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第234条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第55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第57条规定:“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罪犯回家时间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将刑期末期作为回家时间,变相提前释放罪犯。”据此,如果你哥在县看守所执行拘役刑罚,当有急事需要回家时,可以按规定提出申请,办好相关手续即可。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要是公务人员犯罪,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而被法院判处拘役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会开除公职的。同时,由于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因此一般也不会适用监外执行。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决水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同放火一样,决水也是一种危险性很大的犯罪方法。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这是决水罪区别于放火、爆炸、投毒等犯罪的主要标志。所谓决水是指足以便水流横溢、泛滥成灾的行...


·死刑犯的立功,可以减刑吗?
      我国刑法对“重大立功表现”是在68条、78条分别作了规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


·怀孕不适用死刑的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司法量刑当中,死刑最为严重的处罚制度。不过死刑一般是针对一些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力特别恶劣的案件才会执行。我国的死刑在行事的时候是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的,并且针对一些特殊人员即使所犯的案件比较恶劣,但是也并不适用于死刑,其中怀孕就是。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怀孕不适用死刑...


·刑事信用证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信用证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刑事信用证诈骗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信用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


·江苏省传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经常可以从电视新闻中看到这样的报道,某人成功逃离某传销组织。您都知道,我国刑法上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是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该罪的具体规定。那么,江苏省传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江苏省传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刑事案件中缓刑跟立即执行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中缓刑跟立即执行什么区别?1、起算时间不同;立即执行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缓刑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2、义务不同;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缓刑应...


·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在当下,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异常高发。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高发的社会现实,人们不经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现在我们就将针对您对的疑问做出一些解答,希望对您破除对未成年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疑问有所帮助。 一、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


·在绑架时,绑架罪想象竞合犯吗
      ?一、在绑架时,绑架罪想象竞合犯吗如果绑架者实施绑架行为的时候,同时触犯其他罪名的,成立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想象竞合是行为人的一个不法行为,侵害了两个以上法益,触犯了两个以上罪名法条,适用任何一个法条都不能全面、充分评价该行为的不法内容,实质的一罪,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二、...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玩忽职守损失20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损失20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损失20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损失200万的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玩忽职守的立...


·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有哪些
      在故意杀人犯罪中,存在情节较轻的时候,也有情节严重的情况,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而在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包括了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