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哺乳期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哺乳期妇女的相关规定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

2、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其中就包括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二、哺乳期妇女的刑事法含义

孕妇,哺乳期妇女均属于特殊法律主体,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习惯称之为“两怀妇女”。涉嫌刑事犯罪时,由于身份特殊,刑事法对其给予了特殊关照,而作为法学概念,“哺乳期妇女”有其特定的含义。

1、哺乳期。哺乳期一般为1年,《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均将哺乳期规定为1年,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6个月。1年的期限与法律、医学对婴儿年龄的要求一致,规定对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则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辩证统一。在这一期限中,如果妇女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停止哺乳的,哪怕先前有哺乳自己婴儿的事实,也不属于“正在哺乳”的情形;在犯罪行为实施前有哺乳的事实,如果没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已经停止哺乳,则仍应视为为“正在哺乳”,即使之前的哺乳行为时断时续。

2、哺乳对象。为自己生育的未满1岁的子女,即婴儿。子女超过1岁的,已不能称其为婴儿;同时,超过1年也不符合哺乳期的要求。另一方面,如果哺乳的是养子女、继子女,虽然不存在生物学意义上的母子女关系,但双方间拟制的母子女法律关系依然成立,则仍应认定为哺乳自己的婴儿。

3、哺乳方式。不限于母乳喂养,也包括其他喂养方式。由于各种原因,不选择母乳喂养或者客观上无法进行母乳喂养的情况不在少数,如果将喂养方式限定为母乳喂养,会导致不少哺乳期妇女被排除在法律特殊保护之外。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哺乳期的有关规定对哺乳期、哺乳对象和哺乳方式均予以了明确,同时,通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监外执行等措施,来体现对哺乳期妇女的刑事保护,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哺乳期妇女的特殊关怀并不是没有限度的,更不会表明对哺乳期妇女的刑事处罚会就此悬空。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可以竞合吗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可以竞合吗 一、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可以竞合吗?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法条竞合的,适用从一重罪处罚规则。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实际上存在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两者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而且,绑架罪在客观上也必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的方法与...


·集资诈骗罪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自己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现在网络发展迅速,很多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比
      现在网络发展迅速,很多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比如诈骗分子现在除了利用电话,短信进行诈骗活动外,也开始利用起了微信等即时沟通软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很多人都是因为分辨不出,轻易相信别人的说辞而导致了上当受骗。2017微信被骗立案标准是什么?详情请参考下文。 根据《最...


·寻衅滋事罪拘留多少天
      寻衅滋事罪拘留多少天 一、寻衅滋事罪拘留多少天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如果寻衅滋事的行为情节较轻,只属于违法行为,未涉及《刑法》。那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当事...


·自首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对于自首和立功的罪犯,我国一般都是会酌情进行处理。而法律中对自首和立功的具体情形规定不一样,不过实际的量刑原则上却是差不多的。那到底这个立功自首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呢?不同的省市关于自首的量刑也有详细的规定,下文中就请您跟随我们一起进行了解吧。 一、自首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对于自首的...


·刑法犯罪构成四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犯罪构成四要件是怎么规定的?现在犯罪构成理论模式分为四要件和二阶层,有的人可能会纠结于犯罪构成四要件。(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


·犯罪中止的概述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的概述是怎样的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


·犯罪主体从拘留所出来有什么讲究?
      犯罪主体从拘留所出来有什么讲究?犯罪主体一般被拘留半个月半个月就可以被释放,一般8点30干警上班后开始办公,9点多开始放人,如果人多排队的话就要往后推延了。要是讨个吉利的话最好东西都换了,洗个釉子叶澡,用香熏一下。然后把衣服从里到外都换了。佩带的东西不是很贵重的也都别要了。公安机...


·2023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针对不同的犯罪,《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自然不太一样。而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的一种犯罪,可以说是比较恶劣的,毕竟每个公民的人身权都是受到了法律的重点保护,就包括嫌疑人、罪犯。而要是被认定构成此罪的话,就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2018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司法渎职型犯罪。该罪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达到一定的立案标准,否则的话就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到话,究竟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根据我国《刑法...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在刑法的第二百一十九条是有作出相关的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有客观条件的,也就是说要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就需要证明被告侵犯了你的商业秘密,对你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侵犯商业秘密最的条件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就是人家的侵犯对象必须是商业秘密。第二就是人家是通过不正...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