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

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企业改制对于企业本身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通过改制的方式获得资金,重组管理结构,给企业带来新的生机。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会涉及到对土地的处理,对于采取出让的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的,应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那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会为您带来帮助。
一、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怎么处置?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采取协议出让方式的,按土地评估价格的40%缴纳土地出让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土地出让金全额上缴财政。改制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优先用于企业职工的安置。对一次性缴纳出让金有困难的,出让合同可约定分期缴纳,分期缴纳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按出让合同约定缴请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后,予以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不具备出让条件的地块,经市政府批准可以保留划拨方式或租赁方式处置。保留划拨或租赁使用的期限为5年,期限从第一次保留划拨或租赁起累计不得超过该用途的最高出让年限。
二、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一)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2、部分改制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二)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1、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2、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3、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企业改制过程中如果是以出让的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就应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而企业改制后土地出让金应全额上缴给公司财政,由公司财政优先用于安置企业员工。企业改制的方式较多,各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形选择适合企业本身的改制方式,以获得最好的改制结果,为企业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签订合同的,肯定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只有多注意,才能避免对方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中注意事项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当出租人与承租人洽商租房时,只要就房屋的使用收...


·农民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有哪些项目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贷款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贷款吗?划拨土地不可以贷款。只有能上市交易的房地产才能做抵押物品,才能在你无还尝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变卖抵押物品用于清偿银行的债权债务。能上市的房屋必须是两证齐全,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可转让性质的商业土地),才能做银行的贷款抵押品,和典当行抵押品。只有房产证...


·上海诉讼离婚外地人可以发起么?
      如今在上海生活着大量的外地人,其中有些家庭出现感情裂痕,闹到了离婚这一步。开始的时候,双方最好能够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实在不行,只能通过发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那么上海诉讼离婚外地人可以发起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上海诉讼离婚外地人可以发起么? 离婚诉讼由一...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需要什么条件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普通公民是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可是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并不是那么简单,其确认也需要一定的依据。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需要什么条件呢?律师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讲解。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 ...


·青苗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
      青苗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1、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数据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2、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3、对于粮食、油料...


·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它是归国家所有的。公民可以使用土地,但没有所有权。同时,公民使用国家的土地有年限上的规定,它根据被使用土地的用途不同而有不同的年限。那么,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新的土地使用权...


·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一、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建议购买。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


·运城铂郡东方土地使用纠纷怎么处理?
      运城铂郡东方土地使用纠纷怎么处理?土地使用纠纷问题在当前社会中也是时有出现,生活中不免能看到相关的例子,一般来说土地使用纠纷涉及到房地产开放商的话我们是不好进行处理的,因为对方在此方面是专业的人士,而且一般并不会妥协。那运城铂郡东方土地使用纠纷问题我们要怎么解决呢?房屋怎么判断是...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小产权房这一个概念,这主要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国家政府拆迁征地而出现了大量的小产权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并不是非常了解小产权房的性质以及与大产权房的区别,那么,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


·异地搬迁补偿标准怎么算的
      异地搬迁补偿标准怎么算的所谓异地搬迁,其实有两种,一种是公司异地搬迁,第二种则是住宅异地搬迁。1、我们先来看看第一种,公司异地搬迁的情况。公司异地搬迁,其中也包含两种,一种是你愿意跟随公司,去到新公司地址去工作,而另一种则是,你不愿意跟随公司,去到新公司地址去工作,这两种情况不一...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