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刑诉法第74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在相应法定程序的支持下,经过当事人和其他与本次诉讼有关的人员的共同参与和见证下,对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要求进行一个审理的程序。刑事诉讼法就是针对刑事诉讼可能产生的问题纠纷而设定的相关法律。刑诉法第74条是什么呢?本文将进行介绍。刑诉法第74条的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如犯罪行为没有发生或者被逮捕的人不构成犯罪的;虽有犯罪行为,但罪行轻微,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虽然是被逮捕人所为,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足以防止社会危害性,因而没有逮捕必要的。由此可见,刑诉法第74条是对监视居住的规定。对犯罪分子依法进行逮捕和监视居住,既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嫌疑人的权利,又能最大限度的保障社会公共财产安全。这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十分完备,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咨询律师。


·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可不可以缓刑?
      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可不可以缓刑? 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可不可以缓刑? 寻衅滋事,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书。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


·召开自首悔过大会是否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生活当中有些人在从事犯罪活动的时候,总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其实我国法律是一条制约犯罪分子的准绳。只要当事人危害了社会的安全,给公民造成了一定的威胁的话,就一定会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有自首悔过的现象,也不一定可以逃过法律的惩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召开自...


·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的最高刑罚就是死刑。我国刑法当中保留着死刑,最主要还是针对一些犯罪情节特别重的,社会影响特别恶略的案件才执行死刑。其实,我国法院在执行死刑的时候,在行驶的的时候,是十分的严格的,对于我国最高院对死刑的判决也是严格执行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关...


·诈骗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做?
      诈骗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做?生活中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受害者往往在被诈骗后才幡然醒悟,报案并要求追回财物损失。但是在公安机关破案后,犯罪嫌疑人往往无法退回诈骗的财物,而公安机关是否能对犯罪嫌疑人的非诈骗财物进行追索、诈骗案是否能提起诈骗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大众关注的焦点。下面...


·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因为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所以,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不仅要量刑处罚,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那么,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是什么呢?也就是说,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有哪些?请看以下内容吧。 一、聚众斗殴罪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一)...


·非法经营罪225条规定是什么?
      可供经营的商品种类数不胜数,百姓、企业工作日常需求与经营商家关系密切。犯罪者非法经营、生产销售的日用品特别是食品、卫生用品的危害范围非常大。在生产加工的各个环节都会有质量问题,部分违法者还经营国家禁止销售的物品种类,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好的影响,非实物的非法经营也有不少,非法经营罪2...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
      很对犯罪的主体都是要求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于开设赌场罪来讲也是如此的要求。不过,《刑法》中对不同的犯罪是规定了不一样的量刑标准的,那么您知道《刑法》对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


·适用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缓刑是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了法定的条件之后,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缓刑制度有利于改造罪犯,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那么,但并不是对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缓刑,我国对适用缓刑条件作出了严格规定,下文中就一起看看相关的条件有哪些吧。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


·关于绑架罪是怎么处罚的
      关于绑架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关于绑架罪是怎么处罚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事检察建议和抗诉的区别
      一、刑事检察建议和抗诉的区别是什么1.提出方式不同:检察建议,由各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提出机关即检察机关没有审级限制,基层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向被监督的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是“以上抗下”模式。基层人民...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