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在我国有期徒刑含缓刑吗

在我国您对于刑法的量刑,最熟悉的应当就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了,这些刑法在我国量刑上属于主刑。当然在侦办有些案件是如果适用于我国的缓刑制度,也会对当事人判处缓刑的裁决。缓刑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着严格的使用限制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在我国有期徒刑含缓刑吗?

一、在我国有期徒刑含缓刑吗?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这不是称“有期徒刑”,就是称判处“缓刑”。就是在缓刑考验期没有再犯新罪,就不追究前罪的处罚。
二、缓刑的执行程序是:
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三、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
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可以看出有期徒刑和缓刑是两种刑法,这两者是不能互相混淆的。有期徒刑只有在符合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才有可能被判处缓刑。如果犯罪分子的有期徒刑在七年或者8年以上的这些,是不适用于缓刑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出,缓刑就是缓刑,有期徒刑不包含缓刑。


·犯罪中止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征如下:(一)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


·法院对滥伐林木罪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滥伐林木罪一般会判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二、滥伐林木罪犯罪构成有哪...


·参与寻衅滋事并未动手被刑拘会被判刑吗?
      参与寻衅滋事并未动手被刑拘会被判刑吗? 一、参与寻衅滋事并未动手被刑拘会被判刑吗? 寻衅滋事到现场没动手,只要是在场参与的,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定刑在5年以下,具体量刑还需要结合其他的量刑情节。如果不是累犯,可以争取缓刑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关于犯罪未遂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犯罪未遂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二、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


·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对于虚开运输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广大执行公务的人员来说,报销发票是必备技能。但是因为报销涉及到金钱利益,也有人因为虚开发票犯罪。那么,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对于虚开运输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虚开运输发票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三条规定...


·刑事案件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在判决之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不应该被定罪,是可以进行申诉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刑事案件申诉的流程以及申诉时应该提交哪些材料,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1、刑事申诉的立案 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


·开设赌场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开设赌场罪的四要件: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4、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刑法》第三百零...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犯罪认定有哪些?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犯罪认定有哪些?首先,在客观表现方式上,构成本罪要求被引诱的未成年人参加的是聚众淫乱活动,如果不是聚众淫乱活动或奸淫行为不具有聚众性,如行为人引诱未成年人与自己进行淫乱活动,则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其次,从行为对象上区分,本罪的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


·故意杀人罪追诉期有多长
      追诉时效也就是追诉期,这是每个犯罪都有的内容。但是不同的刑事犯罪,法律规定的追诉期是不同的。那么对于故意杀人罪而言,追诉期是多久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故意杀人罪追诉期有多长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


·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新规定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新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多少年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多少年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