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离婚怎么分割

现实中,有一些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还未取得产权,但此时涉及到夫妻离婚,自然也是要对房产做出分割处理的。不过由于这样的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比较特殊,您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要怎样来分割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首先,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的情况中。若是因没有交清全部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那么根据《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若是当事人已经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以下情况则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1、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2、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的;3、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一种情况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一般在这种情况中,是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中的规定,这类房屋的部分产权受限主要表现为: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障碍。总的说来,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形,若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实践中,对于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其实也不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只不过此时分割房产就比较复杂,而很多当事人其实自己一个人搞不定,因此才会选择聘请律师来为自己提供帮助,看该如何分割房产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一房数卖的商品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一房数卖的商品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一房数卖的合同效力需要根据下列几种情况来分别判定: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


·婚前房产纠纷之婚前房产离婚归谁
      生活中我们常见的婚前房产纠纷,一般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婚前房产的归属产生的问题。那么您知道婚前房产,离婚一般归属所有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但办理之前我们也要熟悉一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操作规则与程序,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第一程序 申请与受理 申请与受理,是指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再回迁或者那道补偿款之间有一个过渡期,该过渡期内政府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费用,以解决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问题。因每个地方的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我们以成都的为例,跟您讲讲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 一、...


·容积率的概念
      

 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设物除外。这个比值越小,意味着小区容纳的建筑总量越小、居住生活质量就会越高。建筑密度:是指建筑覆盖率,即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现在房产商不断的建筑新的房屋,很多老的安置房都被拆迁或是属于
      现在房产商不断的建筑新的房屋,很多老的安置房都被拆迁或是属于危房状态,危房是不允许人们居住进去的,是一种有安全隐患的房子,我国相关法律对危房有这明确的定义,而且还有一系列的定义的标准。一旦符合这个标准,这个房子就属于危房。那么危房鉴定标准有哪些流程? 一、危房鉴定标准 1、为...


·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有哪些情况
      对于夫妻个人的婚前房产来看,有可能是在婚前就完全获得了产权的,当然更多的时候是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而在婚后由夫妻两人共同进行还贷。对于这样的房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有哪些情况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有哪些情况 (1)婚前一方购...


·一、夫妻离婚时离婚房产公证价值的费用是多少?
      一、夫妻离婚时离婚房产公证价值的费用是多少? 夫妻离婚时离婚房产公证价值的费用为:不同地区的公证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有按比例收取,也有规定了固定的金额。通常情况下为: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


·在房屋纠纷赔偿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在房屋纠纷赔偿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在房屋纠纷赔偿中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


·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什么
      即使在二手房买卖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形。而不管是卖方违约还是买方违约,此时都需要对守约的一方实际承担违约责任,就包括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等。但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包括什么呢,了解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才能更好的进行避免违约行为的出现。 一...


·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并不是所有夫妻都可以携手走到最后,如果夫妻双方确实已经无法将婚姻继续经营下去,离婚也未尝不是一个好选择。但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这其中就包括了双方共有的房产,如果房产还有贷款,那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理手续?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子贷...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