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

现在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公检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案件相比之前十几年明显变少了。但是现实中还是存在着不少变相违法的情况。我国刑诉法为了限制公检法的权力,对刑事诉讼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但是有一些流于形式。比如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与之相对应的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实践中很多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批捕但是羁押期限届满,公安机关还是不肯放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这实际上已经违法了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对于这种情况,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依照相关法律对检察院或法院提出控诉。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综上所述,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明确规定,没有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强制措施到期,应当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但是实践中公安机关并不严格执行这一法条,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向检察院或者法院提出控诉来救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死刑缓期两年,这两年坐牢吗?
      “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样的刑事判决我们不难在庭审现场听到,罪犯的亲属听到“死缓”的判决,往往是又悲又喜,不知道这两年需不需要坐牢,不知道死缓之后的结果又会如何,接下来就跟着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死刑缓期两年,这两年坐牢吗? 答案就是:还是要坐牢的。有关专...


·非法集资类犯罪量刑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自己创业,虽然我国有创业基金贷款,但是总的来说这些贷款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拿到的。并且其数额也不是很多。所以很多人就打起了非法集资的念头。接下来我们就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类犯罪量刑标准有哪些,希望可以给你们一些警觉。 一、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


·无期徒刑罪犯该怎么减刑
      我国规定的五大主刑中,除了死刑之前,被判其余刑罚的罪犯其实都是有机会减刑的,但还是要看此时是否满足规定的减刑条件。那对于其中的无期徒刑罪犯来讲,您知道应该怎么减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期徒刑罪犯该怎么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下面我们将为您解析网络诽谤管辖。 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一年就可以不用坐牢了吗?
      不是不用坐牢,只有过了一年的考验期才能决定是否要坐牢;有期徒刑3年缓刑1年,简单的说,就是在判决后的1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3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1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一、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具体包括预备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预备犯是指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的特殊形态。 未遂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未遂犯...


·如何区分抢劫罪和盗窃罪
      从罪名上来看,盗窃罪与抢劫罪都是以占有为目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盗窃罪和抢夺罪有着相似之处,因此我们要了解如何区分抢劫罪和盗窃罪。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区分盗窃罪与抢劫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


·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目前,根据行为人或单位具体行为的情节不同、对象不同,可以将行贿方面的犯罪分为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以及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于不同的罪名,《刑法》中规定的处罚不同。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怎样判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文物罪】...


·故意毁容罪怎么判刑处罚
      故意毁容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故意毁容罪怎么判刑处罚 我国刑法中没有毁容罪这一罪名。对他人构成伤害,通常是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成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不然的话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是不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那究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律均限定为物质损失。“物质损失”是...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