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公房 新婚姻法保护具体如何规定?

房产是人们生活中具有较高价值的财产,在婚姻中需要当事人格外重视其归属问题。如果夫妻双方离婚需要根据房产的具体属性进行房屋产权的分割。公房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共有单位,个人只有使用权的情况。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房 新婚姻法保护的相关规定。
一、公房的婚姻法保护的规定
“公房”就是“公家”的房子,使用者不具有产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夫妻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而不会涉及房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但是,自从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二个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特别是司法解释(二),对于婚前财产婚后转化进行了废除,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部分条款与新法相抵触,应当归于无效。
二、公房的其他规定
1、婚前取得承租权的情况。由于一方在婚前已取得该房的承租权,因此,无论婚姻关系存续几年,或5年,或10年,或20年,房屋均应归该一方享有。对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有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房屋如何分割?婚前一方即已取得公房承租权,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由于这一情况的发生只涉及到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因此,不影响公房承租权的归属,即这一情况下,承租权仍归该一方享有。3、一方婚前借款取得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这种情况下,该房承租权仍应归该一方享有。如果这种情况下判令承租权由双方共同享有,则势必产生这样一些问题:即如果一方在婚前已偿还了借款的大部分,如为99%,婚后偿还的余额只是一小部分,如为1%,在此情况下,判令承租权归双方享有,对原享有承租权的一方公平何在呢?因此,笔者认为,在此情况下,把承租权判令由原享有的一方享有,并判令由该一方按照婚后共同偿还借款数额的一半给予另一方补偿,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且比较合理的一种处置方式。4、婚前一方取得承租权,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承租房屋拆迁时,如果被拆迁人(即公房所有权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承租房屋的承租权是在婚后取得,但是这一承租权的取得是据于原有承租权的存在,所以,笔者认为,根据现行法律,该房屋的承租权还是应该归原享有承租权的一方享有。5、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这个好理解。6、一方将其在婚前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这种情况和第4种情况基本一样,因此,在公房承租权的处置上,也应该是一样的。其实,在现实中,可能还存在其他类似的情况。或者是这栋房屋的承租权变为了那栋房屋的承租权,或者是这栋房屋的承租权因拆迁变为货币,或者其他财产形态,在这些情况下,只要后一种财产形态的形成完全是基于原来存在的承租权,则后一形态之下的财产,无论是承租权,或者是货币,或者是股票、基金等等,都应该归夫妻一方享有。7、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8、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这是一个弹性条款,给法院以自由栽量权,当法院认为如果将公房承租权判给一方显失公平,或有其他严重不妥的后果时,可以运用这一条款酌情处理。综上所述,公房 新婚姻法保护不同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之前的情况。对此,做出了新的修改,详言之,根据当事人获得公房的使用权的时间点、获得公房时出资的归属等方面均有不同的规定。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安置房的相关政策直接关系到人们的住房利益。了解最新的安置房买
      安置房的相关政策直接关系到人们的住房利益。了解最新的安置房买卖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安置房的买卖交易非常重要。安置房的买卖交易也存在的一定的风险性,如何规避风险,达到利益最大化也是购房者关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通过介绍成都新机场安置房为您解析安置房相关政策及其风险注意。 一、安置...


·夫妻共同房产分割会应该怎么进行?
      随着各地房价的不断上涨,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成为了夫妻之间争夺最激烈的财产之一。那么您知道夫妻共同房产具体该怎么来分割吗?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就请看看下文的具体介绍,这样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


·名下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名下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执行吗?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及债务追偿的民事类案件,经过诉讼、审理、判决等程序后,最后进入执行阶段时,往往会遭到被执行人千方百计的逃避或阻拦,其采取的方式方法千奇百怪,有的被执行人事前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或变卖处理,只留下一套自住房,以自己的生活必需品为由拒...


·一般在购房之后都会进行备案登记,但有的人因为嫌麻烦而省却了这
      一般在购房之后都会进行备案登记,但有的人因为嫌麻烦而省却了这一步,就导致出现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这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害,那现实中应该怎么做才能防止出现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1、买房前:...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房屋他项权证过期的法律依据是过期后仍然有效,可以对抗第三人,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2、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有效期最长为主合同期满二年内有效。担保合同是从...


·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
      如何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 首先您购买了二手房后最关键的一步是及时到房屋管理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个办理流程可以概括四个环节:“一签约,二交税,三登记,四取证”。 1、所谓“签约”是指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屋产权主管部门签订《房地产买...


·其实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虽然说都属于回迁房,但是性
      其实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虽然说都属于回迁房,但是性质可能就不一样.而且近几年来,因为购买回迁房而引起的住房合同纠纷实际上也为您提了一个醒。在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回迁房有没有国家颁布的房产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回迁房有没有房本是否有规定? 一、在我国回迁...


·开发商一房两卖该怎么处理
      很多购房者都害怕遇到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情况,此时即便自己交了购房款,也有可能出现拿不到房产的情况。这期间的损失,恐怕只有当事人才能清楚的知道。那要是真的不幸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究竟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开发商一房两卖该怎么处理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房子在民生问题中占得比重越来越大,这就促使房屋转让买卖交易蓬勃发展,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是越来越多人关注的问题,在本文中主要介绍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一、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


·购房意向金退款流程是什么?
      购房意向金退款流程是什么? 一、购房意向金退款流程是什么? 如果买卖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中介公司将把意向金返还给买方。意向金严格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一般情况下,意向金会随着交易过程转化为定金或预付款,在其转化之前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购房人可...


·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有哪些情况
       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实践中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法律规定只能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话说回来,那要是属于婚后买房,那么是否是共同财产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存在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