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

在我国,针对夫妻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婚姻法章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真的想要离婚的话,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以后,才代表夫妻关系在法律上正式解除。离婚之前,对家庭对孩子都应当承担起自己应尽的义务,以下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
一、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
孩子是双方的,双方都应当承担抚养费用。
二、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
(一)哪些属于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也就是父母双方离婚时,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应支付给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不属于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孩子的抚养费应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需注意的是这些费用还需必要,其他不必要的费用并不包括在抚养费的范围内。下面将具体列举说明。教育费方面,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孩子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孩子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以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生活费方面,也需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医疗费方面,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由离婚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平等自愿协商的方式,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利益,是可以被承认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协议必须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协议不利于子女,就不应准许协议具有效力。(二)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协议不予准许时,则由人民法院会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的角度出发做出判决。一般说来,法官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比如身体情况、年龄大小等;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比如收入数额等;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这三方面予以确定。具体会根据情况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则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2、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则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者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予以确定。如负担抚养费的一方是农民,其给付的抚养费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的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还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对离婚之前的抚养费怎么处理的问题已经充分的了解。离婚之前孩子的抚养费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被判决下来以后,另一方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孩子支付抚养费。如果遇到拒绝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孩子的权益。


·起诉离婚两次能判离吗,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起诉离婚的案件日渐增多。起诉离婚的目的,一般是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判决离婚也是根据判断其双方是否还有感情来断案的。有时,离婚案件一审不会被判离,离婚当事人会进行二次起诉,此时,起诉离婚两次能判离吗? 一、起诉离婚两次能判离吗? 通常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的...


·一、保险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
      一、保险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1、保险费是夫妻共同缴纳的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2、保险费是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


·一般重婚案由哪个部门立案 一、一般重婚案由哪个部门立案?
      一般重婚案由哪个部门立案 一、一般重婚案由哪个部门立案? 重婚案由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部门可以立案,人民法院也能直接立案,起诉重婚罪有以下几种方式: 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协议如何生效,其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则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其中对夫妻之间的事项做出明确的约定。离婚协议首先是要生效,然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离婚协议如何生效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离婚协议如何生效 要知道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时间,首先要知道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离婚协议书必须为...


·出轨导致离婚的财产要怎么分
      出轨导致离婚的财产要怎么分一、出轨导致离婚的财产要怎么分 法律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一、夫妻双方遗嘱是有效的吗?
      一、夫妻双方遗嘱是有效的吗? 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夫妻之间经过商量,对共同财产采取一致意见,用同一个遗嘱的方式处理死后的财产。 夫妻共同遗嘱的设立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处分的对象是作为遗产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遗嘱,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同时也没有禁止性规定。...


·2018农村抚养费大概多少
      2018农村抚养费大概多少 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具体的计算方式为: 1、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


·家庭纠纷轻伤对方不愿意和解应该怎么处罚
      家庭纠纷轻伤对方不愿意和解应该怎么处罚 一、家庭纠纷轻伤对方不愿意和解应该怎么处罚 致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一般像那种因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受害人不接受调解、或对侵害人赔偿漫天要价...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帮助
      一般而言,婚姻关系的解除即意味着夫妻双方彼此间法律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只在子女抚养费给付、探望权行使等方面存在联系。但早在1980年《婚姻法》第33条中就已经规定离婚经济帮助的内容。后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42条以及《民法典》第1090条中得到延续。之所以规定离...


·女方能否要求离婚经济补偿
      女方能否要求离婚经济补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是什么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