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为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中国过去的社会中对于婚姻夫妻财产的规定不是特别完善,如今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那么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应该为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为谁?
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按揭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前一方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房产份额属于共同财产;
7、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姻财产的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的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属权属于夫妻共同二人,因为即使夫妻婚后的经济同时房产证上也有双方的名字,所以不会存在太大的房产纠纷,如果对上文内容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农村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
现如今,不仅城镇居民会将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就连农村中一些居民也会从自家修建的房屋中,选择一些闲置的房屋出租给有需要的人。当然,此时也是要签订一份租房协议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农村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农村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
·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一、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登记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房屋遗产税和房屋赠与有什么区别?
房屋遗产税和房屋赠与有什么区别是很多人都不理解的,房屋遗产税也就是房屋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时候需要缴税,而房屋赠与是一种行为,房屋赠与也行需要缴税的,遗产税与房屋赠与都是与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遗产税的有关内容。
一、 ?房屋遗产税和房屋赠与有什么区...
·女方有贷款房子男方有债务怎么结婚
有的人会选择在结婚之前就购买房屋,此时身上自然就是有几十年的房贷,而此时对方也有可能是有债务的。那在女方有贷款房子,而男方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双方打算结婚的话该怎么结呢?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有贷款房子男方有债务怎么结婚
跟对方阐明。法律上男方在结婚前的贷款,...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房屋租赁合同经常会出现在我我们的生活中,无论你是出租者,还是租房者,房屋租赁合同都与我们息息相关,那么法律对于租赁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呢?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的规定有哪些?为您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订立
拆迁协议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意见不统一的,拆迁人可以拒签。并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该怎么写?
如今个人房屋出租现象极为普通,有的人会把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求租者,就必然会与求租者签订一份个人房屋出租合同,以此来规范双方的行为。那么,个人房屋出租合同该怎么写?下文是关于个人房屋出租合同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
·如今有不少年轻男女购买房子的时候都是由父母帮着给首付的,而此
如今有不少年轻男女购买房子的时候都是由父母帮着给首付的,而此时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通常房贷也是由自己来偿还的。那么对于这样买房子首付父母给的情况,如果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此时的房产应该怎么分割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房子首付父母出,离婚房产怎么分
法院起诉...
·涉外夫妻的房产如何分割
对于涉外离婚中的房产分割问题,如果当事人是在我国法院起诉的话,那么也是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来进行分割的。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不是很清楚涉外夫妻的房产如何分割,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
·赠与未成年子女房产离婚孩子的份额能买下来吗?
夫妻出资购买房产后登记在子女名下,此时房产已属于子女。赠予未成年子女房产办离婚孩子的份额能买下来吗?若子女还未成年,监护人有权保护子女财产,应待其成年后再协商购买。注意离婚分割财产同时进行赠与的,有赠与协议但没过户,房产也不属于子女。赠与未成年子女房产离婚孩子的份额能买下来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