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
通过新闻经常可以看见一些吸毒和贩毒的现象,但却不知道制造毒品的行为,因为制造毒品在一定的量构成制造毒品罪,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合肥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肥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
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关于制造毒品罪的刑法规定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制造毒品是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如对吸毒者来说,容易使自己丧失劳动力,而且损失许多财产,造成家庭财产困难。所以,国家应该严厉打击制造毒品的行为。所以,您对制造毒品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我们建议去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诈骗罪无罪存疑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无罪存疑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诈骗罪的无罪存疑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内蒙古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Y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Y某诈骗案的一审辩护人。本律师接受指派后,查阅了案卷资料,会见了被告人,并结合庭审情况,对本案有了详尽的了解,现依据本案的事实和相...
·刑诉法规定的期间的内容是什么?
在很多地方我们经常听见期间这个词,例如节假日期间、诉讼期间、侦查期间等等,法律方面的期间主要是指法定的和制定的期间,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于期间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除非在个别的情况下期间是由人民法院的制定的之外,很多时候都是以刑诉法规定的期间的内容为法定的期间的。
一、刑诉法规定的期...
·故意伤害可以判处缓刑吗?
故意伤害可以判处缓刑吗?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故意伤害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
·网络诈骗50万缓刑可以有吗
网络诈骗50万缓刑可以有吗?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通过网络消费支付的方式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接受和认可,网络支付平台的发展也越来越成熟。可是诈骗案也随之成长利用互联网支付平台以及各种花式诈骗手段以及理由骗取人们的金钱。那么网络诈骗50万缓刑可以有吗?又是什么情况可以有呢?
一、...
·共同犯罪既遂积极阻止犯罪可以减刑吗?
一、共同犯罪既遂积极阻止犯罪可以减刑吗?可以,积极阻止犯罪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从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如符合中止犯的条件,应当减轻处罚的。共同犯罪既遂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
·走私淫秽物品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走私淫秽物品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走私淫秽物品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走私淫秽物品罪】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
·教师拘役实刑一定开除吗?
教师拘役实刑一定开除吗?教师拘役实刑不是一定开除的,拘役不是有期徒刑。教师被判处拘役,不会被开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拘役具有如下特点和内容:拘役适用的对...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会被怎么判刑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会被怎么判刑网络诈骗犯罪由于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诈骗犯罪的,通常犯罪嫌疑人的所在位置与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都不属于同一个地区。因此进行抓捕工作会相当困难。但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也会被逐渐的抓捕归案,在逃人员的量刑与主动投案自首的人员的量刑在认罪态度上面就会...
·刑诉法254条内容是什么,证据种类有哪些?
我国关于诉讼的法律有很多,比如您熟知专门处理民事纠纷的民事诉讼法,而本篇文章介绍的是刑事诉讼法。宪法是我国法律的基础,刑事诉讼法作为宪法的子法,担负着惩治罪恶,保护人民的重任。它不仅维护了人民的权利,还对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保障的作用。那么,刑诉法254条内容是什么,有哪些证据种类?...
·收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赃物赃款,公安机关在办案的时候,一般都会如数上交给国家。同时在日常生活当中,国家对于普通公民的要求也是如此,如果明明知道对方的所得是赃物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同对方进行交易的,如果收赃已经涉嫌违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收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收赃罪量刑标准是...
·中国死刑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中国死刑的种类有哪些
1、现代:
枪决、注射
2、古代:
斩首、断头台
绞刑、绞杀、投寰、套白狼、立枷、枷项
踏刑
磔刑、车裂、五牛分尸、五马分尸
碾刑
火刑、烹刑、油炸、炮烙、点天灯、烤刑、炙刑
毒药、鸩杀、吞金
溺刑
活埋、坑杀
饿刑、幽死、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