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怎么确定欠款合同纠纷管辖

怎么确定欠款合同纠纷管辖

一、怎么确定欠款合同纠纷管辖

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债务纠纷起诉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债务纠纷起诉,重视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第195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二)债务纠纷起诉,重视担保期间。

《民法典》第692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三)债务纠纷起诉,申请执行的期限。

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

(四)债务纠纷起诉,搞好证据收集。

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

(五)债务纠纷起诉,善于协商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实质上,凋解是第三者出面斡旋或劝说,促成发生分歧的当事人和解达成协凋解决债务的方法。对债权人而言,法院判决与协商调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债务。因此,如债务人确有诚意。应当配合法院调解。如果债务人缺乏诚意,一心逃债,则要采取果断措施,请求法院公正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知道欠款纠纷也就是债务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是合同纠纷的话,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的在线律师。

·问父亲借钱写欠条好还是借条好
      问父亲借钱写欠条好还是借条好借钱最好是打借条而不是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


·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
      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


·竞业限制条款内容包括哪些?
      现如今,很多职业需要签竞业限制条款,那么什么是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内容包括哪些,竞业限制有哪些规定?这就是您关心的,也是您所不明白的地方。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 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 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 3、竞业限制期限; 4、竞业限制...


·哪些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
      哪些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4、利息在本金中扣掉的,利息就不能算本金了。比方张三借给李四100元,其中提前扣了10元,那么张三借给李四的本金就是90元。5、借款人可...


·私人借款不还怎么办?
      私人借款不还怎么办?如何追讨欠债? 私人之间借款的,由于没有律师的参与,这个时候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比较大,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一方借钱之后不还,这对出借人来讲显然是很不利的,但此时又苦于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就一直拖延下去。那究竟私人借款不还怎么办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丈夫个人犯罪被判处罚金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个人犯罪被判处罚金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罚金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罚金是一种刑罚,和有期徒刑等刑罚一样,是针对犯罪人个人进行的处罚,是对犯罪人的个人犯罪行为的进行的惩罚。该惩罚应当限于犯罪人,才符合刑罚的精神,根据罪责自负原则,对犯罪人家庭成员所有的财产不能以犯罪人应当缴纳罚金为由...


·过年了客户还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过年了客户还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过年了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以下五种情况下,股东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一定是公司股东。 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且存在下叙五种情况之一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他...


·当事人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当事人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在欠钱不还产生纠纷的时候,有的当事人就想以诉讼方式来解决,通过法律强制手段让对方还钱。但此时担心自己只有欠条可以起诉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放贷款是中国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重要金融业务,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如果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会造成国家贷款的损失。这种行为在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就可能涉嫌犯罪。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文...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一、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