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

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虽然现在的医疗水平越来越先进,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很可能会存在医疗过错给当事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的现象发生。随着现代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当医院发生医疗过错的时候,院方和当事人之间可能会各执一词,这种情况下需要对医疗过错进行司法鉴定,那么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
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
1、《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2、《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二、鉴定的提起
法院基于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三、鉴定机构的选择
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或法院指定。
四、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异同点
1、相同点:
第一,都是一种证据;
第二,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
第三,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2、差异性。
第一,两者之间构成逻辑上的包容关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同时规定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的,分别构成一至三级医疗事故,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该规定较老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处理范围,将一般性医疗过错(此处指狭义的过错)构成的事故也归入其中。但实践中,有些过错很难达到事故的定性标准,但却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怎么办?实践中就出现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而且已有司法鉴定机构自去年开始,就受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复核鉴定申请,进行医疗过错(此处指广义的过错)司法鉴定,这一实践扩大了医疗过错鉴定的范围,使两者间构成包容关系。
第二、两者的鉴定主体不一。现行医疗事故鉴定主体是各级医学会,而鉴定专家多是各级医院的任职医师,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在实践中就难免会发生不公正的现象。而司法鉴定主体特别是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直接受上海市司法局领导,经上海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授权,承担各类司法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组织工作,是一个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其下的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直接开展对医疗过错的司法复核鉴定。其鉴定人员都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虽然与医学会的专家有一定的重合,但由于要求特别严谨,所以鉴定结论有明显差异,实践中也出现多起医疗事故鉴定被司法复核鉴定推翻的案例。
第三,两者的庭审质证程序明显不同。按照《条例》,只有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进行审查,那么,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应如何审查?这似乎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其实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都规定了详细的程序及标准,特别规定鉴定人有依法出庭宣读鉴定结论并回答与鉴定相关提问的义务。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在现行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上均无鉴定人员的签名,也就让法院无法通知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这一重要的司法审查程序根本无法进行,于是许多鉴定结论在没有充分审查的情况在就被采信了。而在司法鉴定中,每一份鉴定报告书上均有鉴定人员的签名,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均可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在这样严谨的司法审查程序下,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公正的。
五、进行司法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1、送交的鉴定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2、精心准备鉴定陈述材料
3、客观、冷静地回答专家的提问
4、配合专家的检查
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
1、鉴定书依据的病史资料是否真实
2、鉴定程序是否合法
3、鉴定结论与鉴定材料是否相符
4、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要求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
在以上的资料当中,我们针对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在日常生活当中,当您觉得院方发生了医疗过错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司法鉴定的请求,经双方协商后,选择鉴定的机构。鉴定机构会依据自己的鉴定流程,一步步的对医疗过错进行鉴定。法院会依据司法鉴定的鉴定结果进行判决。


·医疗责任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
      医疗责任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 一、医疗责任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 1、 医疗费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


·医院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医院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


·医疗过错法律规定
      医疗过错法律规定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


·中国对非法行医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非法行医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1、中国对非法行医罪既遂的处罚标准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有哪些
      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 1、认真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因为法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准绳,即使不经卫生主管部门调解、不上法院也同样要以法律为准绳。 2、科学分析准确认定事故责任,因为事故责任是赔偿的基础。没有责任,缘何赔偿?处理医...


·医疗损害责任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事故的发生,不管是过失还是故意,此时都是要先划分了责任之后,才会作出进一步的处理。而此时对于医疗损害责任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呢?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实际承担了举证责任之后,这样法官最后才能作出比较公平的判决。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1、在医疗损害赔...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现在医疗机构众多,一些小的医疗机构缺乏有效硬件,在诊断病人的时候,可能会发生医疗事故。作为受害者家属,应该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申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赔偿协议,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那么,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犯罪侵犯了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因而受到刑法的严厉追究。那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


·医疗纠纷不尸检是否有用?
      医疗纠纷不尸检是否有用?一、医疗纠纷如何进行尸检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医疗事故责任险是国家让医护工作人员购买的一个险种,就是为了缓解医患矛盾。医疗事故责任险施行时间还不长,很多人多次并不熟悉。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