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房产合同纠纷到哪里仲裁

房产合同一旦产生纠纷,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情况下,往往可以选择提取诉讼或者仲裁,曾经有人问过我们,如果选择仲裁的情况下,应该去哪里进行仲裁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做出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产合同纠纷到哪里仲裁
关于房产合同纠纷的仲裁地点,首先要看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方式中有没有约定仲裁解决,如果有,到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房产纠纷仲裁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1、自愿原则;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仲裁案件的受理应以双方自愿签订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2、一裁终局原则;
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实际上就放弃了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权利,而且无论哪一个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都是终局性仲裁,不存在上诉的程序。仲裁委员会办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可以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亦可约定由仲裁员两人和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仲裁庭或者独任仲裁员确定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三、房地产纠纷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和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2、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根据受理条件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将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3、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开庭时,仲裁员应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出示有关证据,依次询问当事人,并征询其最后意见,在此基础上,经过评议作出裁决。仲裁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仲裁房地产纠纷应制作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在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由上可知,当事人在房产合同上发生纠纷,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机构,则双方应该到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没有约定相关仲裁机构,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要是你对此有任何的疑问,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房屋他项权利证丢失怎么办?
       房屋他项权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证明材料,是一项能够说明拥有者对于房屋的权利的材料,所以丢失的话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进行补办是十分必要的,所以您一起了解一下如果在发生了拥有者将自己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丢失了,应该怎么解决的?这个问题进行解答。 房屋他项权利证丢失怎么办? 一、自受...


·深圳厂房征收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深圳厂房征收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情况下,每一项征地补偿的费用具体标准和金额都是根据由市、县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所以各个地方的征地费用都是不同的。那么在深圳深圳厂房征收赔偿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说明一下这个问题。一、深圳厂房征收赔偿规定1、房屋拆迁费:...


·二手房贷款审批不行算违约么
      二手房贷款审批不行算违约么 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 第...


·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买房子都不是意见容易的事情,很多时候都是
      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买房子都不是意见容易的事情,很多时候都是要拿出多年的积蓄,而往往还不能一次性付全款。而在买房子的过程中,自然也有不少需要注意的事项,这对购房者来讲是很重要的。那到底买房子要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时注意什么事项 1、开发商的开发经...


·外来人员如何才能具备广州买房资格?
      广州市外来人口众多,针对外地人口购房,广州市出台过相关办法。其中关于外地人购房条件的规定人们普遍关心。那么外地人在广州买房资格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走什么样的购房流程。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一些资料,在下文给出了答案。 一、外地户口在广州买房条件 1、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


·买期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想必您都听说过期房,但您可能不知道的是,在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且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在房屋交付之前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因此也加大了购房者的风险。那么,究竟公民买期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期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期房实质上就...


·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当中,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方仍然拒不履行协议条款,或者找出各种理由不履行协议,那若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


·在买房子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经济实力雄厚的话,则一般会选择一
      在买房子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经济实力雄厚的话,则一般会选择一次性支付全款,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办理房产证也是比较快的。但现在多数购房者其实都是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房,而这样的情况下银行批准了贷款的,购房者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银行贷款利息,那买房子利息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有关房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
      有关房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离婚时有限产权房如何分割?
      离婚时有限产权房如何分割??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夫妻离婚小产权房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