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法院如何处理非法集资借款起诉?

近些年,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不少老百姓上当受骗,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我国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一般来说,非法集资会涉及到刑事犯罪,由检察院直接发起诉讼。检察院没有处理的,受害人也可以提请民事诉讼。那么法院如何处理非法集资借款起诉?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法院如何处理非法集资借款起诉?
当发现借款人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等犯罪时,切莫着急慌张,首先要了解清楚情况,如果是借款行为本身涉及犯罪,则应立即向公安或检察机关报案,由刑事机关处理。如果只是与犯罪行为相关,但不是借款行为本身,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因此,当借款行为本身涉及非法集资,与违法犯罪行为具有直接关联时,应首先处理刑事部分,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优先介入。此时,出借人应及时向公安或检察机关报案,及时提供线索。当公安或检察机关对该案作出不予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决定或者法院依法判决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时,出借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当刑事案件部分已经处理完毕,确认不涉及刑事犯罪的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综上所述,通常上非法集资不是简单的借贷行为,其中会蕴藏违法犯罪活动。受害人就非法集资借款起诉后,如法院发现犯罪线索,会驳回起诉,将案件交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后由检察院发起公诉。如果是普通的非法集资案件,法院会受理民事赔偿诉讼,对集资人采取强制执行等措施。


·法律对借款违约金上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借款违约金上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人们在需要钱的情况下选择借贷,同时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超出还款期限就会成为违约方,需要向对方交纳违约金,以此作为对违约方的处罚。但是违约金要交纳多少不是随意规定的,那么法律对借款违约金上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为您解答。法律对借款违约金上限的相...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考虑哪些因素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考虑哪些因素实践中,夫妻在离婚时,对一项债务的清偿有时会存在“踢皮球的情况”,即夫妻俩都不愿意由自己偿还,认为该债务应该由对方偿还,这时就需要对该项债务进行认定。那么,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认定呢?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应考虑哪些因素?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


·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从分析角度看,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有几个方面: 1、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


·骗取贷款罪的认定
      贷款是众所周知的一个事情,随着民间贷款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对贷款的理解都更加的深入。那么对骗取贷款罪的理解是什么呢?其构成要件是骗取贷款罪的认定标准,要把握骗取贷款罪的要点,就得先弄清它的含义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什么是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


·哪些债务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禁...


·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一、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最新的内容有哪些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最新的内容有哪些 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和改革,使公司以及企业繁荣发展,公司注册数量越来越多,这也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活跃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的经营状况的好坏与公司发展是息息相关的。我国法律规定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最新的内容,以...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的转换过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的转换过程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的公司债券转股程序 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程序为: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普通股股票上市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可随时转换成股票。 2、申请...


·个体户营业执照贷款的具体内容
      如果个体户要进行贷款时,可以使用营业执照来贷款。相关部门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个体户营业执照贷款时还需要准备齐全身份证件、税务登记证等其他的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申请贷款流程来办理。下文是个体户营业执照贷款的具体内容,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如何贷款 在用营业执...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