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要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一般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往往也就同时对孩子抚养问题做出了处理。换言之,在离婚判决书当中就会有关于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的判决。那要是一方在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一、一方在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

一般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就是去当时判决的法院(所有诉讼费用由对方负担)。不过以此为由 提醒对方,要求其支付就可以了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也就是说,抚养费对方是必须要承担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二、离婚后是否可以不给抚养费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所谓抚养,就是照顾未成年子女的日常起居、饮食以及其他生活方面。如果夫妻一方不能亲自照顾子女,或者不能与子女生活在一起,那么其必须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给付问题上,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2、子女的实际需要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因为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由于其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无法通过劳动取得生活必需的基本用品,所以为了其能健康成长,父母就必须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离婚协议书没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但离婚判决书却有。因此要是一方在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话,这时另一方可以拿着法院做出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要是对方真的不具有抚养能力的,其实也是会免除其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男方在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一、男方在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 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


·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是怎样的
      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


·抚养权纠纷如何解决,子女抚养权归谁
      离婚的时候,免不了因子女的抚养权问日产生分歧。因此而造成的纠纷往往难以解决,那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如何解决呢?在双方都想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下,抚养权又该如何确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抚养权纠纷如何解决 1、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


·妇女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
      妇女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尽管现在提倡男女平等,但是在一些偏远山区,家庭暴力仍然普遍存在,给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带来了人身及精神损害。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家庭内部问题,其危害是多方面的。因此,预防和治理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那么妇女家庭暴力危害有哪些?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男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当代社会,可能很多人对于离婚这个名词是比较熟悉的,但是至于离婚的具体流程如果没有亲身经历的人肯定是不太了解的,比如说离婚中比较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抚养费的给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男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抚养费的法律规...


·父母离婚后男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在涉及到抚养费支付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区分子女的性别,也就是说在实际计算抚养费数额的时候,子女性别并不在考虑范围呢。因此要是问到父母离婚后男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其实就是按照正常抚养费的计算来进行。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父母离婚后男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


·怎么确定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直都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在产生了纠纷后肯定就无法协商解决,此时就只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又是如何确定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的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在离婚诉讼中掌握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取证技巧非常重要,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根据当事人列举的证据,从有利于...


·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


·刑法上事实婚姻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刑法上事实婚姻的认定方法是什么?刑法上事实婚姻的认定方法是判断同居双方之中的一人是否已经结婚,一般的事实婚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另一方是否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是由我国原婚姻法婚姻无效事由的规定演化而来,它将“重大疾病...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