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项目的种类是十分繁杂的,市政工程只是诸多工程之中的一项,但是却承担则着诸多社会基本保障设施的工作,市政工程在给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方面起到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故而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是比较高的。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工程得施工质量,促进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为适应市政工程建设发展得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办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四、市政道路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核算的同一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查。

第2.0.4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他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划分。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合格点(组数)÷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应检查点(组数)}×100%。

一、工序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时)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二、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评为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项目检查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三、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第2.0.6条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或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三章路基

第一节土方

第3.1.1条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

第3.1.2条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等。

第二节石方

第3.2.1条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险石。

第3.2.2条路基石方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三节路床

第3.3.1条路床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第3.3.2条用12-15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四节路肩

第3.4.1条肩线必须直顺,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阻水现象。

第3.4.2条路肩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五节边沟、边坡

第3.5.1条边坡必须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

第3.5.2条边坡上口线应整齐、直顺,沟底应平整,边沟排水应畅通。

第四章基层第一节砂石基层

第4.1.1条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集料集中等现象。

第4.1.2条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不得大于5mm。

第二节碎石基层第

4.2.1条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焦形成一层.

第4.2.2条用12t以上的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三节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

第4.3.1条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成一层。

第4.3.2条表面无积油、漏浇现象,并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第4.3.3条用12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四节石灰土类基层

第4.4.1条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的土块粒径不得大于50mm。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第4.4.2条有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等现象。

使市政工程的质量得到更好的保证。该标准的规定适用一切道路设施的修建,且评定的等级只有合格与优良两部分,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需要返工,对于返工后延误工期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无锡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是怎么鉴定的?
      在现代,有很多人在工作中会受伤,受伤的情节有轻有重,现在给您讲讲关于无锡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如何规定的,遇到这类的事情又该如何处理,还要视情节的轻重,如果情节轻,可以采取自行治疗,如果情节重,那么就要申请工伤认定,并让其进行相关的赔偿。 无锡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如何规定的 各市(...


·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一、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劳动关系问题可以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


·2023拖欠工程款如何办
      当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怎样制定?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怎样制定?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一、施工进度计划 1、编制依据及原则 (1)响应合同文件工期要求。 (2)以本工程内容、工程量大小、工艺、工法难易程度为依据;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为参考。 (3)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4)根据现场的...


·劳动保护法关于辞退工人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保护法关于辞退工人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工人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是什么?
      关于劳动关系的知识,相信您都很清楚。在我国,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也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我们都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的。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解除劳动关系...


·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
      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有很多人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损害了自己的人身自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个人来说,是会造成很大损失的。我们整理了一份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详细请阅读下文。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徐某在深圳某酒店供职,历任多种岗位工...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有哪些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有哪些问题? 一、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定义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在建设工程纠纷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或依据职权,指派或委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依据专门知识对建设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


·饭店收童工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饭店收童工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非法雇佣童工的,按照(使用童工处罚标准规定)的规定给予处罚,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负担。非法...


·劳动用人单位私自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的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是协议解除、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不管是哪一种的接出方式都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现实中有不少的劳动用人单位私自解除劳动关系,对于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负责就是非法的。 一...


·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