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合同因为不可抗力损失要求赔偿,可以吗

合同因为不可抗力损失要求赔偿,可以吗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造成了损失,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不是人为原因,而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还需要进行赔偿吗?这个疑问,我们将在下文为你答疑解惑。
一、不可抗力造成损失,要赔偿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由上述规定可以得知,如果合同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了损失,一方要求赔偿,是不可以的,因为不可抗力是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形。
二、不可抗力的情形有哪些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三、不可抗力如何认定

1、不可预见性
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在正常情况下,对于一般合同当事人来说,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合同当事人就应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有一定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则该合同的当事人就应该预见到。另一个标准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年龄、智力发育状况、知识水平,教育和技术能力等来判断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应该预见到。这两种标准,可以单独运用,但在多种情况下应结合使用。
2、不可避免性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这就是不可避免性。如果一个事件的发生完全可以通过当事人及时合理的作为而避免,则该事件就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3、不可克服性
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某一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如果某一事件造成的后果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努力而得到克服,那么这个事件就不是不可抗力事件。
4、履行期间性
对某一个具体合同而言,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发生的。如果一项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前或履行之后,或在一方履行迟延而又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时,则不能构成这个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构成一项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如果合同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了损失,是可以免除责任的,但是如果是人为原因导致迟延履行,再遭遇不可抗力,就不可以免除责任。如果你此时正因为相关问题产生了纠纷,不妨到网站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出租人提出解除合同三个月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出解除合同三个月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


·关于联营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关于联营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联营顾名思义就是俩家以上的企业共同经营,其实也可以看成是合作经营。联营其实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的,因为联营的话,肯定事关多方的利益问题,所以,联营合同如果处理不好的话,法律风险和违约风险就会很大。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联营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


·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现实中,若是需要购买数量较大或者价格较高的商品,此时光是当事人口头上达成一致是不够的,出于对双方利益的保护,一般会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也就有一些注意事项。那究竟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


·怎么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
      怎么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当事人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可能因为缺乏法律规定的要件而无效,此时如果有资格的人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无效的话,该怎么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仓储合同的当事人在存在仓储违约行为时所应该依照法律或者双方的约定而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通过法定的和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增加违约成本,弥补被违约方的损失,减少违约的发生,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秩序。...


·订立买卖合同须注意什么?
      订立买卖合同须注意什么? 经济合同的签订十分重要,最好熟读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然后再行签订。现将签订合同须注意的事项罗列如下: 买卖和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及注意要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应以营...


·介绍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
      介绍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 一、什么是居间服务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


·法律规定合资开店的合同怎么写?
       一、法律规定合资开店的合同怎么写? 姓 名_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 龄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 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中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


·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第一,合法原则。订立集体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遵循合法原则。所谓合法,主要包括订立程序和合同内容合法两个方面。 集体合同订立程序合法,是指当事人双方在集体合同平等协商、签字、登记等各个环节上,符合法律有关规...


·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吗?
      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吗?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属于对双方的合同进行变更处理的诉讼行为。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或者创设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某一法律关系之诉。法律设立形成之诉的目的主要是使法律状态的变动效果不仅对当事人发生效力,而且对第三人也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形成之诉必须在法律...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