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般在购买二手房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签订的才是房屋买卖合同。若

一般在购买二手房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签订的才是房屋买卖合同。若是购买新商品房的话,由于交易的对方是开发商,此时就需要按照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不管是签订怎样的合同,此时都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签房屋买卖合同时有哪些事项要注意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仔细阅读合同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要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知道在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
(2)要掌握开发商的基本情况
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
(3)合同文本是否规范。
应了解开发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内容。
(4)要查清楚要买的商品房是否已作了抵押
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产在购买前就设定了抵押并不能如期解除抵押关系,抵押权人就有可能随时要求实现抵押权,这样,购房人不仅不能顺利取得房产证,甚至会陷入一场纠纷之中。
(5)要注意核实开发商给予的承诺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开发商在售楼书、广告中许诺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否则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6)付款方式的选择
如果在合同中选择分期付款,应尽可能增加付款次数、拉长付款的间隔时间,以便减少付款后逾期交房的风险。
(7)关于装修标准和设备标准。
购房者不能只单纯地信任样板间或广告、售楼书等宣传品中对装修的许诺,而应在购房合同中将房内外的装修和设备设施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等内容约定清楚,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8)房屋面积的计算
在签合同时应与开发商明确约定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及面积误差比为多少,根据全国的建筑水平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有能力和义务将建筑面积的误差比限定在3%以内,购房者应根据选择的计价方式,对建筑面积的误差比进行限定,并约定相关的违约责任。
(9)交房期限的约定以及逾期责任
开发商对延期交房常借故推脱责任,因此在签约时购房者应注意不可抗力以外的逾期交房原因,而不能让开发商任意地列举一些牵强的理由。
(10)违约责任
签约的目的是为房屋出售后出现的违约情形而提前设置一些防范条款,对违约的内容、违约的责任应尽可能用可以衡量的标准确定下来,这样便于操作。
(11)解决争议的办法。
当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房买卖合同列举了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提请仲裁,二是提起诉讼。两者只能择其一,如果双方合法地选择了仲裁条款,将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12)签订补充协议。
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尽事项要进一步补充,如:将开发商做出的口头的或广告中的承诺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其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约束开发商,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现实中由于每个人遇到的情况不同,这就会导致实际需要注意的地方不一样,此时还希望各位能够举一反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而要是不清楚该如何处理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租客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租房纠纷吗
      租客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租房纠纷吗 一、租客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租房纠纷吗? 可以,租房纠纷应该找当地房管局投诉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调解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房屋...


·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
      婚姻的破裂双方为了避免损失更多的利益就会选择离婚,如今是法治社会,因此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集中在关于房产的分割以及房产的归属问题,房产有可能是也有可能是婚后购得,那新婚姻法婚前个人购房的归属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


·小产权房虽然不能进行房产证备案,但是因为价格便宜而使大家争相
      小产权房虽然不能进行房产证备案,但是因为价格便宜而使您争相购买,可是对于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员工,和经济条件处于弱势的群体而言,这仍是一笔不容小觑的数字。很多人希望在购买小产权房时也能进行贷款。那么,在青岛小产权房能贷款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


·一、监护人房产类型怎么填?
      一、监护人房产类型怎么填?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限购政策的实施,使得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或者即
      限购政策的实施,使得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或者即使能签买卖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因此,个别购房者采用了“借名买房”的方式,即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而购房款项却由购房者自己支付。但是借名买房有法律风险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名买...


·二手房顾名思义就是别人住过的房子,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它的风
      二手房顾名思义就是别人住过的房子,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它的风险相对于新房来讲还要高一些,因此,提前了解买卖二手房合同的订立程序,有助于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介绍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


·可以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吗?
      婚姻往往没有我们想象的简单,许多婚前十分相爱的夫妻在婚后会因为各种矛盾而选择离婚。双方的房产如果是在婚后购买,并且有贷款未还,登记两个人的名字,在结婚时可以会约定将房子进行更名。在有贷款的情况下,可以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吗?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可以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吗? 双方离婚,...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超过诉讼期怎么分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超过诉讼期怎么分?遗产房应该由法定继承人协商分割,一般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均等分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追究其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

  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如何处理一、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共同共有又称公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的、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的特征和有关权利义务的关系是:(1)共同共有的基础是共同关系,最常见的是夫妻家庭财产。他们对共有财产不分各自的份额,在共...


·新婚姻法 婚前买房 婚后加名和婚前加名有什么区别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婚前买房 婚后加名和婚前加名有什么区别?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并不鲜见,且同为婚前房产,同为增加姓名,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