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无论孩子跟着哪一方,对方都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对方明明有能力但是就是拒不支付,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生活中因为抚养费问题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但是如果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按协议或判裁定履行,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为人父母的基本道义。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缓付或用其它方式折抵抚养费,但要是既无财产也丧失了支付能力,另一方则要全额承担抚养责任。即使申请法院执行也没有会因没有财产可执行而没有实际意义的

二、关于抚养费问题的相关规定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7、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9、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0、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2、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3、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14、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15、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法律规定了如果因为夫妻离婚,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前提是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对方确实没钱支付抚养费,只能由另一方暂时全额支付,待无力支付一方有支付能力的时候再申请执行,其实也不光是抚养费的执行问题,所有执行类案件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力支付,法律也无能为力。如果生活中遇到什么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咨询。

·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一、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


·一、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


·近亲多少代不能结婚
      《婚姻法》中禁止一定亲属关系的男女结婚,那么近亲多少代不能结婚呢?可能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近亲结婚对后代的影响是很大的,因此才有必要禁止近亲结婚。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近亲多少代不能结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婚姻法出轨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一、《民法典》出轨有什么规定出轨是通俗的说法,法律中没有规定出轨,在《民法典》中相关的规定是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如...


·网络诈骗一万取保候审是否可以 大家遇到的诈骗可能不止一种,
      网络诈骗一万取保候审是否可以 您遇到的诈骗可能不止一种,其中一种就是网络诈骗,这也是互联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网络诈骗的金额有的大有的小,有的被诈骗的几百元,有的被诈骗就几万元,但是网络诈骗一万取保候审可以吗,对于取保候审要根据法律程序来决定,但是具体该怎么决定是否可以取保候...


·16周岁少女算不算未成年
      16周岁是未成年,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第三...


·现在新婚姻法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现在新婚姻法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证件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


·轮流抚养协议该怎么签才合法
      轮流抚养协议该怎么签才合法如果离婚夫妻能够协商约定双方在离婚之后轮流抚养孩子的话,这自然是最好不过的,此时对孩子造成的影响相对也是比较小的。但这种情况下是当事人最好也签订书面的协议,那轮流抚养协议要怎么签才合法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轮流抚养协议该怎么签才合法 (1...


·签了重婚谅解书还可以在告吗?
      签了重婚谅解书还可以在告吗?可以再告,重婚谅解书只能就双方的民事责任进行处理,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还需要追究判决处理。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


·起诉离婚诉讼费如何计算,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或者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那么去法院离婚,离婚诉讼费用怎么计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起诉离婚诉讼费如何计算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