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通信工程质量问题应对措施有哪些

通信工程质量问题应对措施有哪些?通信工程属于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如果其出现质量问题,则会影响到信息的沟通,从而缩短工程使用寿命。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和施工企业管理不善,导致通信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通信工程质量问题应对措施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
一、通信工程质量问题应对措施有哪些?
1、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企业从工程项目设计之初就必须将安全管理事宜纳入日常管理中。通过定期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对现场施工人员来说,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汽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许持证上岗。2、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法规建筑工程施工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必须综合考虑到不同施工时期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与措施,考虑到可能会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从而制订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安全制度法规。建筑施工企业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与生产有关的任何人都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增强各级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建筑施工企业要实行每个分项工程均配备专职安全员,要求他们每天例行检查施工项目,检查要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3、加大质量管理协调控制力度想要实现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就必须先对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完善,通过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来提高施工质量的协调控制力度,从而达到对施工质量的有效管理。要建立施工责任管理制度,将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各分部工程、各施工小组甚至是各施工人员中去,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通过这种逐层分布的形式达到提升施工质量的目的,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保障。4、发挥质量监督制度的约束作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作为监督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行为的专门性机构,只有发挥出自身的监督作用,才能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作出贡献。对于内部质量监督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应保持其工作行为的绝对独立性,切不可让其他部门及领导人员对内部质量监督部门的行为产生影响。对于外部质量监督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应提升自身的综合工作水平,在实际工作中能将国家建筑法规、标准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来实现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二、通信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1、工作人员疏忽。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而对通信工程质量控制造成严重影响,贯穿于工程的每个阶段,主要发生在通信工程项目质量勘察阶段即企业按照工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完整的项目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并对该通信工程项目实行全面的设计规划、架构组织,制定详细的勘察工作细则和指导书对通信工程进行事前质量控制和指导。在这一时期经常出现由于通信工程质量勘察工作人员的疏忽以及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如工作人员在并未到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或是勘察不全面、不细致的情况下,开展通信工程项目相关设计资料、文件的收集工作,可能会在信息的准确度上对原始的工程资料有所影响,进而直接影响后续通信工程项目施工的整个过程和结果,最终导致通信工程项目质量控制问题的产生。2、组织管理不严。对于通信工程施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作虽然施工企业针对工程整体任务实行了责任到人的任务划分制并对项目设计图纸、说明的编写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对图纸的绘制工作进行了规范的指导和要求,并制定了一些施工相关规定来对施工现场的秩序进行一定的控制。但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却缺少严格的组织管理,对这些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为:通信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人员责任划分不明确,缺少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的严格控制。综上所述,针对引发通信工程质量问题的因素,通信工程质量问题应对措施包括很多,比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设计勘察单位优化通信工程施工方案,确保工程图准确无误。监理单位也要负起责任,对施工中的每个环节做到质量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施工单位整改。总之,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确保通信工程质量达标。


·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上班,公司要给二倍工
      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上班,公司要给二倍工 ?规定上,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合同到期了,那么就要及时去办续签。这个时候的劳动者与公司,就相当于刚踏入公司的新员工与公司,需要在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内积极签合同,要是没有的话,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惩罚,其中之一便是支付二倍工资。 在劳动合...


·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人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


·什么时候做工伤认定 要怎么申报工伤认定
      一般申请工伤认定之前也要清楚的知道究竟是向哪个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有权作出工伤认定的部门是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过我国也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作出了限制,那通常在什么时候做工伤认定比较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时候做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


·一般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
      一般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工程质量是衡量一个工程好坏第一标准,一个工程在验收之中,首先检查的就是工程质量问题,因此确保工程质量需要多个单位的共同努力,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出现问题后第一责任人需要承担全部责任,那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下面就详细介绍。...


·个人承包小工程缴税怎么缴
      个人承包小工程缴税怎么缴 建筑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比较辛苦的行业,而我国的建筑市场也是非常庞大的,随着税法的不断完善,个人承包的小工程也开始需要缴税了,但很多个体的工商户却不懂得如何缴税,下面让小编我给大家介绍个人缴税的过程。 个人承包小工程缴税怎么缴 承包小工程,所以缴税应该...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


·异地工伤认定该如何进行
      现在有不少劳动者都是选择外出打工挣钱,而在工作期间或者过程中人身就有可能遭受损害,此时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经过专业的认定才行,也就是说此时需要在异地工伤认定。那您知道一般在异地申请工伤认定该如何进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异地工伤认定该如何进行 原劳动部曾经在《关于...


·国有企业能随便辞退员工吗
      国有企业能随便辞退员工吗?国有企业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上海浦东新区工伤鉴定准备哪些材料?
      职工在工作中遭遇意外伤害后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当接受医院的治疗后,城市员工由所在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的情况进行鉴定。其鉴定后的结果是认定工伤等级的重要依据,在上海浦东新区工伤鉴定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的材料方便您的理解。 向浦东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办理离职手续当天有工资拿吗
      一、办理离职手续当天有工资拿吗?离职当天公司是不是应结清工资。公司还收了压金要到下个月才给,有没有具体规定离职当天要结算清工资。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