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社会进步的今天,许多城市要发展就要重修修建建筑物,这样才能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修建建筑物肯定会用到土地,如果修建建筑物用到了公民的土地,国家是会进行补偿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压煤村庄搬迁补偿

1、房屋搬迁实行据实补偿办法,补偿标准按附件1执行。

2、院内附属物,如:马鞍过底、墙头、厕所、简易棚、猪圈、地平、树木、压井等附属物按房屋补偿款的20%进行补偿。

3、原村集体设施,如村室、学校、卫生所、敬老院等按现行价格另行补偿。

4、砖窑、水井、水渠、坟等的补偿标准按附件2执行。

5、树木补偿标准按附件3执行。

二、公益设施费

按搬迁补偿费的15%支付给集体,用于新村址内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公共卫生等配套设施建设。 新村址外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等设施建设由煤矿企业负责至新村址。

三、青苗补偿费 ?


因土地沉陷造成绝收的,每年每亩补偿1237元。已沉陷仍能耕种的,不耕种不予补偿;已耕作下种的,按年产值的80%补偿;已耕作未下种的,按年产值的60%补偿。 造成果园、鱼塘等其它土地沉陷的,补偿费应根据其实际年产值和损失程度,由永城市政府与煤矿企业协商确定。

四、沉陷造成村民房屋损坏的补偿

(一)因沉陷造成村民房屋损坏的,按损坏程度分为A1、A2、B、C、D1、D2六个等级。暂没能搬迁的村庄,搬迁前根据村民房屋实际损坏间数,按照这六个级别分别给予不同的补偿。

1、A1、A2、B、C四个级别尽管房屋已损坏,但维修后仍可居住。A1级每年每间补偿40元,A2级每年每间补偿60元,B级每年每间补偿80元,C级每年每间补偿120元,用于房屋维修。

2、D1、D2级属于危房,已无法居住。主房每间每年补偿300元,配房每间每年补偿180元,用于村民临时急搬费用,让村民搭建临时房或在外租房。

3、房屋自损坏至搬迁期间,每年由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村民房屋损坏程度鉴定一次。损坏级别没有变化的,按原鉴定级别补偿;损坏级别加重的,按新的鉴定级别补偿。期间,如村民的房屋突然变成D级危房,由政府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鉴定,按新的鉴定级别补偿。

(二)因沉陷造成村民房屋损坏,但该村庄不需要搬迁的,按房屋损坏的级别一次性支付补偿费。A1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5%执行;A2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15%执行;B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30%执行;C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65%执行;D1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85%执行;D2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全额执行。

五、集体或个人创办的企业的补偿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新建重置价格的80%补偿,对于下达搬迁通知后又新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六、果园的补偿 ?


苹果、梨、杏、枣、石榴、核桃、柿、桃等果木,每亩栽培20棵以下的,按附表3零星棵树补偿标准补偿;连片每亩超过20棵的果园按亩补偿,1年树龄的每亩补偿500元,2年树龄的每亩补偿1000元,3年树龄的每亩补偿1500元,4年树龄的每亩补偿2000元,5年树龄的每亩补偿3000元,6年树龄的每亩补偿4000元,7年树龄的每亩补偿5000元,8年以上树龄的(含8年)每亩补偿8000元;连片成亩的葡萄园,参照此果园补偿标准执行。计算年限以果树移植后的实际年限为准。

七、新村址及老庄盘土地补偿


搬迁沉陷村庄占用的新村址,煤矿企业按照国家现行的征地价格,将征地款全额支付到政府,由政府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审批手续。如原老庄盘面积大于新村址面积,多余面积由煤矿企业按照国家现行征地价格补偿给村民;如老庄盘面积小于新村址面积,扣除原村民相应耕地面积的补偿。

八、沉陷土地的复垦 ?


1、沉陷深度不超过1.5米的,原则上由企业复垦,企业不复垦的交由政府组织复垦,煤矿企业交纳复垦费,其标准是:沉陷深度在0.5米以内的,每平方米6元;深度在0.5-1米的,每平方米8元;深度在1-1.5米的,每平方米10元。

2、沉陷深度超过1.5米的由煤矿企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永城市制定的技术标准复垦,如不能复垦,由企业出资征用。政府负责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将集体农用地征为国有农用地。征用后的沉陷土地,由政府负责复垦,煤矿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相应的土地复垦费用。

3、复垦后的耕地,经验收合格的交原村民使用,考虑土地肥力恢复因素,企业应继续补偿二年的青苗补偿费。 4、复垦取土形成的池塘,由企业按照略低于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一次性补偿后,交原村民使用。

九、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 ?


参照征地管理费的收取标准,按村庄搬迁补偿、青苗补偿、征地补偿等实际补偿数额,煤矿企业向政府交纳3%的管理费和2%的不可预见费。

十、其它事项

1、本办法发布前,已支付搬迁补偿资金暂没搬迁的自然村,遗留的问题由永城市政府与煤矿企业协商解决。

2、确实迁建不起新房的特殊困难户,由永城市政府与煤矿企业协商予以适当补贴。 3、根据物价变动指数,补偿标准每年作一次相应的调整。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我们在征地的时候可以跟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商赔偿金额,若是协商不满意的,可以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上级政府会做出相应的处理。赔偿的款项有很多,我们在看赔偿协议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必要可以让律师帮忙审查。

·钦州2023征地补偿标准多少?
      钦州征地补偿标准多少? 在征地补偿标准这个方面,各个地区的各个补偿标准都有着不一样的规定,而且各个地区的各个时间段的规定也有可能不同。如果我们遇到此类问题时,我们首先应当了解当地的最新规定。下面我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钦州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各区片土地...


·长葛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内容是什么?
      长葛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内容是什么?土地是农民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要求,会出现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现征地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征用方须依法按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农民补偿。而补偿的依据之一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而安置方案必须经过公告后才能...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当夫妻感情不和的时候,双方是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在异地,又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离婚时,你知道该怎么做吗?对于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1、提起离婚诉讼首...


·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一般来说,企业都是以转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之后企业要办理好土地使用证。在特殊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会被注销,也就是说企业无法继续使用土地。尽管这样的事情不多,但是还是存在的。那么国家土地使用权被注销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


·林地承包权继承规定是怎样的?
      林地承包权继承规定是怎样的?林地承包权继承规定是林地承包权在承包期有限时间内可以进行继承。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


·山东省征地补偿地价是怎样规定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地价是怎样规定的?国家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用农民或者城市居民的土地时,需要给予被征地适额的补偿。由于我国各个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的低价存在着差异,因此,不同地区的公民因土地被征用所能获得的补偿金额是不同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山东省征地补偿地价的相关信...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了,国家就要给予你一定的征地补偿。那你知道,国家征用你土地后,要补偿你的项目具体有哪些吗?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


·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各项工业也在不断迅猛上升发展。为了响应工业的发展为工业的发展提供条件,许多地区的土地被征用以来满足工业发展。而对于所征用的土地来说国家也会给予一定的赔偿。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吧。 ?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有...


·土地使用证的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的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许多人问关于土地使用证的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您对于这个问题都有许多的疑惑 。那个日期终止说明那个土地已经不完全属于你,国家可以动用你的土地,在你的土地上进行社会事业的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真正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的使用年限...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对于离婚,财产分配是无法避开的话题。如果离婚双方就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就可以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就正式生效了。离婚后,当事人一般都会将土地使用证从新更名。可是很多人不了解具体怎么做,下面由我们您解答这一疑惑,即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


·农村土地使用证办没了补办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证办没了补办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在城市中,房屋使用是有土地使用和房屋使用两证的,房地产开发商需要五证齐全才可以出售,但是在农村,农村土地使用证办没了补办流程是什么?关于土地使用年限在我国具体是怎么规定呢?下面由我们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农...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