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

我们发现针对不同的家庭,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计算出来的子女的抚养费数额是不一样的,这主要是因为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同。而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法律中无法作出统一规定,需要根据一些因素进行具体计算。那么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衡量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法院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综上所述,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时候需要从三个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即子女实际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从这三方面考虑,才能比较公正的确定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二、如何确定未婚生子的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包括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各个家庭在这些方面的情况不同,也就造成了不同家庭中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实际支付的抚养费不一样。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相信很多人对此不是很明白。换句话说,之前国家实行的计划生育,规定一个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多生的家庭为了给孩子落户,会缴纳一笔“超生费”,这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会根据地区不同出现差异。今天,我们将和您分享关于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广东...


·争取子女抚养权中需要收集哪些有利证据
      争取子女抚养权中需要收集哪些有利证据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才好?
      夫妻的感情发生问题,并且难以解决以后,就会通过;离婚的手段进行处理。而离婚所带来的相关问题也是离婚夫妻所关注的。离婚问题一般引起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问题。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才好?方面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才...


·家庭冷暴力是指什么意思?
      家庭冷暴力是什么意思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夫妻双方都是冷暴力后的受害者,两败俱伤。往往还会不经意地让家庭冷暴力漫延至家中的小...


·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与夫妻个人财产相对的,要是能够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对这部分财产要求进行分割。但实践中,该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是...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实践中,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会这么认为,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再起诉,法院就一定会判离,那么这样的观点是否有法律依据呢?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法律怎么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父母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夫妻离异,孩子的抚养权发生变化,那么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会发生变化吗?今天整理了关于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


·一、婚前取得的股权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取得的股权夫妻共同财产吗? 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怎么证明夫妻分居满两年
      在实践中,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的,法院往往不予认可。怎么证明夫妻分居满两年呢?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等。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我们详细为您解答。 一...


·如何打离婚官司
      如何打离婚官司 起诉离婚前应该了解并且准备以下情况、以及证据材料: (一)对方基本情况: 1、对方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具体住址; 2、对方的弱点是什么,对此事件,有无具体的担心; 3、对方在生活中是否有什么劣习,如吸毒等。 (二)感情破裂清单: 1、认识时间及方式...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一、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