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一、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房地产纠纷案件: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2、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联营、入股、代理等合同纠纷。
3、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4、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买卖等纠纷。
5、平等主体间的其他以房屋或土地为标的物的纠纷。
其中,对下列房地产纠纷应先经有关的行政管理机关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须以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拆迁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公民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必须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下列三类房地产纠纷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2、因政府行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而引起的房产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二、房产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即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又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
当事人因房地产纠纷,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之所以规定房地产案件要由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主要是因为:
(1)房地产是不动产,无法移动,这类诉讼讼不能由被告住所的人民法院管辖,也不能由原告住所的人民法院管辖,只能由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这样既便于原告起诉和举证,也方便了被告答辩和反诉。
(3)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方便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这样既便于人民法院及时收集、核实各种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同时也便于人民法院对生效裁判的执行。
此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房地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在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关于房地产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因房地产权益提起的行政诉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同样由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实践中,您在购买房屋时,如果您与卖房者之间发生了房产纠纷,您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依法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生纠纷的原因在于卖房者违约的,您可以收集好对方违约的证据,向对方主张违约赔偿。诉讼时,证据的提供是非常重要的,若不清楚怎么收集证据,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婚前房产公证协议书怎么写
      结婚是一件非常甜蜜的事情,但是在这一经济发展为主的社会,我们总要为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保护,而婚前财产公证无疑是最好的方式,它可以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矛盾。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说明婚前房产公证协议书的书写要求,包括在协议书内要填写的内容和标准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婚前财产协议...


·武汉二套房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最近几年,武汉的房价一直保持上涨的节奏,一些在武汉生活的外地人,在有了第一套住房后,还想再买一套商品房作为投资。对于他们而言,要及时的了解掌握武汉关于二套房方面的政策,因为这些政策随着都在变,那么武汉二套房政策有哪些最新变化?下面就由我们具体做个介绍吧。 一、武汉二套房最新政策是...


·办假离婚证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现代社会很多人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还有很多人因为一时贪图一些小便宜,因为蝇头小利而给自己带来极大的危害,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困惑。许多人就因为钻了二次购房政策中的一些漏洞导致自己受到极大的困惑。办假离婚证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不知道使得多少人的生活都受到了影响。 用假离婚证买房...


·购房付款方式具体有几种
      在现实中生活中,有不少购房者不太注重选择付款方式,多半选择听从开发商建议的付款方式,最后在付款时,才发现开发商为自己推荐的付款方式对自己很不利,因此,建议想买房的朋友最好向了解一下购房付款方式具体有几种。 一、购房付款方式具体有几种 (一)一次性付款 在当前持续加息的背景下...


·转让按揭二手房有什么注意的
      在我们生活的周边,您可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在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由于需要用钱,不得不将该按揭买来的二手房再卖出去。那么,对于转让按揭二手房当事人有什么注意的呢?我们为你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转让按揭二手房有什么注意的 1、要弄清房屋产...


·房产分割其实很多时候是关系到遗产分割的一个问题
      房产分割其实很多时候是关系到遗产分割的一个问题,但此时因为被继承人还在世,只是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因而就提前先对房产作出分割,这其实也是为了日后家庭和睦考虑的。在进行房产分割的时候涉及到协议书的书写,到底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家庭房产分配协议 甲...


·一、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算夫妻财产吗?
      一、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算夫妻财产吗?其中一方在婚前买的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如何确定被拆迁人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如何确定被拆迁人 原告刘某有祖宅一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内。1989年,刘某与张某签订买卖协议,刘某以25000元的价格,将刘家祖宅卖与张某,张某为城镇居民户口。2001年,张某将从刘某处购买的房屋又转卖给张某某。 2004年,刘某以张某、张某某均系城镇居民...


·房东一房多卖中介承担责任吗?
      房东一房多卖中介承担责任吗?如果中介是知情的,与房东共同实施了一房二卖行为的,是需要负连带责任的。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出卖人对买受人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情况下,买受人不得要求履行。出卖人违反此种义务,即应承担相应...


·房产证副本怎么换正本
      房产证副本换回正本的方法:房子抵押房本通常会放在银行,还完银行尾款后,应去银行领取解压材料,然后到房屋管理登记大厅去办理房产注销抵押,之后到银行取回房产证正本。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


·离婚房子是他父母的吗?
      当今社会中,因为各种的不和谐因素,导致了许多的家庭不和睦,那么,就会有许多人提出离婚的建议,大多数人关注的焦点是离婚后的房子以及财产的分配问题,离婚后房子属于谁呢?离婚房子是他父母的吗?还有财产的分配问题,下面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