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金到底存不存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产生变化,有时候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转移相应的劳动关系,不少人认为在劳动关系转移的时候,劳动单位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金到底存不存在?通常,劳动关系的转移并非出自劳动者本人的个人意愿。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转移前后的工作年限是连续合并计算的。将来劳动者无论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都有相应保障。劳动者能否得到离职经济补偿,主要看在业务划转过程中原公司与新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如果双方约定由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员工将来在新公司离职时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仅从入职新公司以后计算。如果双方约定,原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是由新公司一并承担将来员工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则员工主张现在获得经济补偿金将不会得到满足。1、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未造成劳动者失业,原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里只是“可以不支付”,当然也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靳女士所在单位选择了不支付。2、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工作后,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后新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对工作年限的计算,应当将原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在内,但原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已对劳动者依法作出补偿的除外。3、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均未改变,只是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为新用人单位;2、原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将劳动者调至新单位;3、因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工作调动;4、新单位与原单位系关联企业,在关联企业之间轮流订立劳动合同;5、其他合理情形。其实对于在劳动关系发生转移的时候,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是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的,也就是说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转移关系的话,那么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的话。


·那些人哪些人可以聘请离婚法律援助律师
      那些人哪些人可以聘请离婚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无力支付服务费的人的最基本的法律权益,所以没办法满足所有人的所有法律诉求,只能针对部分人群的部分案件代为处理,离婚案件属于法律援助的一部分,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获得离婚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离婚法律援助...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农民工工资发放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因此也需要我国政府大力的重视这个问题,比如说我国对于农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管理办法的规定,那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转换的问题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转换的问题是什么企业的改制是发展的需要,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可遇到改制,但是改制需要处理好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对于国有企业来说,除了要解决好安置问题,还要处理好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的问题,确保所有的员工都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不因改制而引发矛盾,但是具体...


·一、年苏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年苏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


·劳动局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局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答案是否定的。正常情况下,当我们选择了离职,原来的工作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为我们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有权要求单位补开,如果单位不开具,可以选择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寻求法律的帮助,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并给您提供一份证...


·一般劳动合同盖什么章?
      一般劳动合同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即可,如果是签字一般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也可以产...


·工伤保险赔偿多久到账?
      工伤保险赔偿多久到账? ?两个月内到账。 一般工伤待遇审核递交之后两个月内到账。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 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 主要资料...


·一、单位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吗
      一、单位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吗?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职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应该按照与单位的约定上班,如果在这段期
      职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应该按照与单位的约定上班,如果在这段期间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来上班的话,那么就视为职工旷工。通常情况下旷工多久算自动离职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该如何写?
      在合同期满前,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有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可以给用人单位发送一个续签通知书,提醒用人单位续签合同。那你知道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如何写吗?我们整理了一篇范本,供您作为参考。 一、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该如何写 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单位(本人)与你(单位)于...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于工程建设国家也是出台相应的管理政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于工程建设国家也是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但是放到每个省市来说国家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只是一个通用的没有针对特定省市的特殊情况,所以省市也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那么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是我们收集的部分甘肃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条文。 ...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