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关于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

关于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工程项目涉及到建设方、施工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多家单位,建设方会通过发包的形式确定承包方。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其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方的责任也应该写清楚,以防止出现合同违约。那么关于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关于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
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场地的平整、施工必备的水、电、道路的畅通等。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二、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哪几种?
1、总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和项目法人。项目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能在项目法人与总承包商之间发生。2、分项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目法人负责。整个工程可以约定由项目法人或其中一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分项承包合同的优点在于给项目法人充分的灵活性,获得最好的专业承包商以及缩短工期、节省由总承包商再分包的费用等。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会带来严重困难和复杂问题。3、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能在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发生;项目法人与分承包商之间不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但是,分承包商要间接地承担总承包商对项目法人承担的相关工程项目的义务。综上所述,工程承包人拿到项目后,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入场施工,接受发包方的监督,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标准及国家标准。这些就是关于工程承包方的责任。另外,发包方经过验收合同未支付工程款的,承包方有权催告,经再三催收无效的,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工伤有何待遇包括号奖金吗?
      工伤有何待遇包括号奖金吗 工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包括奖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和单位协商解决;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


·江苏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江苏省劳动争议
      江苏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江苏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调解、仲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


·劳动法规定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规定病假工资如何计算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


·一、普遍雇佣童工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
      一、普遍雇佣童工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普遍雇佣童工的处理方式是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


·单位雇佣童工违法吗,使用童工是否违法
      对于一些私人企业老板来讲,本身公司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招人这一块也没有专人进行管理。而为了控制人工成本,就会选择在一些简单的岗位上雇佣童工。那么公司雇佣童工违法吗?接下来,我们为您做具体解答。 一、公司雇佣童工违法吗 “童工规定: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


·工程转包责任主体是谁
      建设工程转包中可能存在的责任主体主要有三,第一是发包人,其次是转包人,最后是实际施工人。关于发包人、转包人的认定不存在问题,这里要介绍一下“实际施工人”。《建工司法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是指转包所涉及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与转包人对应。这个定义并不完全涵盖,因为实践...


·劳动争议仲裁由什么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由什么组成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进行补偿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进行补偿 一、合同到期员工根据不续签主体不同决定补偿与否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


·公司辞退无固定期1年老员工需要进行补偿吗?
      公司辞退无固定期1年老员工需要进行补偿吗? 一、公司辞退无固定期1年老员工需要进行补偿吗?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


·通过在家办公肺炎疫情工资怎么算?
      通过在家办公肺炎疫情工资怎么算?《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为了防止新冠肺炎的传播,除特殊行业必须开工外,很多公司优先采用灵活办公方式在家办公...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