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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个人工作能力或者是其他种种原因,有的朋友在入职公司不久就可能被告知要被辞退。这个时候,大部分人想着一定找公司要一笔补偿金才肯罢休。但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其实并不是所有情况下我们都可以要公司的补偿金的,我们今天就给您详细讲讲员工入职不满半年辞退的时候我们能怎么办。一、员工入职不满半年辞退怎么办?工作不到半年被辞退,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支付补偿金,或应该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1、如果用人单位是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用人单位是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则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3、如果用人单位是在上述二种情形之外辞退劳动者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二、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要纳税吗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超过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内,比如2.5倍,就不会受十二年的限制,这时劳动者可以拿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超过的部分就有可能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上,这部分还是要纳税。总而言之,遇到员工入职不满半年辞退的情况时,首先如果是劳动者一方有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的,我们无权要求公司对辞退进行补偿;其次,如果符合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公司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我们并且支付工资;最后,如果公司非法解除与我们的劳动关系,我们可以要求其支付两倍补偿金。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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