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医疗纠纷调解后有异议怎么办

医疗纠纷调解后有异议怎么办一、医疗纠纷调解后有异议怎么办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
卫生局主持的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对该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只有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主持的调解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对于行政调解协议,当事人可再提出异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协议或认定协议无效。
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民事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
行政调解协议虽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但它的性质是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对合同的规定来处理相关问题,并按照法律对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消费者进行进一步的保护。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疗纠纷处理流程以及诉讼过程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
诉讼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
(一)诉前准备工作: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医疗过错,如无过错,诉讼自行终止,无需浪费时间;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方需要提供尽可能的对方过错的证据,在法律上,凡是有证据证明的,视为存在;凡是没有证据加以证明的,视为不存在。
(二)提起诉讼:
到法院立案庭发起诉讼,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根据以往经验,法官会要求患方列明要求赔偿款项金额和细节,以便其日后审核。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委托的鉴定机构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四)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
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
或者找卫生行政部门请求解决,因为一般情况下所达成的纠纷调解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时候仍然可以反悔。如果您选择诉讼就需要了解诉讼的过程,事先要将证据保存好,提前申请医疗鉴定,这样有利于诉讼的顺利进行。



·黑龙江医患调解委员会
      黑龙江医患调解委员会 一、黑龙江医患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步骤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由医调委安排调解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将医患纠纷由医院内引导到医院外解决;根据需要组织评鉴会或合议会对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


·医疗纠纷医学鉴定陈述书
      医疗纠纷医学鉴定陈述书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简要的治疗经过、陈述的主要意见、理由、申请鉴定时间等,医疗机构要载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许可证》代码,医务人员要载明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合法执业资格证书代码。 2、当...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法主要是保障职工的权益,对劳动者的保护不仅体现在工资福利上,更重要的要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因为非工伤或者患病需要的医疗期,劳动法也有具体的规定,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具体的内容就是以下的介绍。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


·医疗费:
      医疗费: 按实际支出计算。法院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 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 二、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康复治疗费等): 一般参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结论确定的费用确定。特殊情况的,按实际发生时确定。 三、住院伙食补助...


·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在医疗纠纷频发的现当代,医患矛盾愈演愈烈。解决医疗纠纷需要医者和患者的相互配合,而医生在处理医疗纠纷问题时处于非常重要的主体地位。医生在医疗纠纷问题时要注意保护自己与相关人士的权益。那么医生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呢?有什么预警机制和处理方法? 临床实践中,医疗纠...


·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顺延吗?
      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顺延吗?劳动者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该顺延到医疗期结束。医疗期结束后,劳动者仍然需要治疗请病假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医疗补助金为6到12个月本人工资。《劳...


·医患纠纷近年来可以说的比较常见了
      医患纠纷近年来可以说的比较常见了,医患关系也是越来越紧张。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从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那么医疗事故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呢?第一个是医疗费,...


·一级医疗事故主要?
      一级医疗事故主要有哪些情形 1、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


·医生刑满后可执业吗
      可以,但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是不能重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材料有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材料有哪些 在医疗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进行技术方面的鉴定,此时就有可能要书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材料。而在具体书写这个陈述材料的的时候,也会有具体需要注意的地方。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材料中的重要部分 ...


·上海医保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社会医疗保险可以说与我们的联系是最密切的,在如今这个看病难、贵的社会现状下,社会医疗保险大大减轻了我们的经济负担,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也越来越完善,报销的比例每年也在逐年提高,那么上海医保怎么办理呢,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又需要哪些条件呢? 上海医保怎么办理 一、办事所需手续、材料及...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