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上海医疗纠纷赔偿重点有哪些

上海医疗纠纷赔偿重点有哪些?首先,上海市医疗纠纷鉴定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一般统一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2、医学会认为无法鉴定的,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鉴定必要的,可以另外组织鉴定。
3、医学会的选择由诉讼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指定。鉴定不限于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进行。
4、医疗用品的质量鉴定由其他专业机构进行。
其次,是部分关于医疗纠纷的细则:
第一条 本章所指的医疗纠纷是指患方认为医方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并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要求医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或侵权赔偿责任而产生的纠纷。
医疗纠纷与医患纠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医患纠纷指一切与医疗行为有关的民事纠纷,包括医疗纠纷和医患之间其他民事纠纷。医患纠纷、医疗纠纷中医方的医疗行为是指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在其执业地点,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的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如医生晚上下班在医院不慎撞到患者,导致该患者骨折,既不属于医疗纠纷,也不属于医患纠纷,是一般的民事纠纷。
第二条 因医方的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损害发生的,医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医方是否履行其应尽的注意义务是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客观标准。它分为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
医方在从事诊疗护理行为时,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明确规定的,为医方应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是判断医疗过失的依据。具体标准是判断某一具体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的依据,它在不同类型的医疗行为上略有不同,分为一般注意义务和特殊注意义务。前者包括就诊、诊疗、治疗、手术、注射、抽血输血、放射线治疗、麻醉、调剂制药、护理过程等过程中的注意义务,审判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案情对照确定,后者包括说明义务、转医义务、问诊义务等说明义务是指医方必须就患病状况、治疗方法、治疗所伴随的危险及治疗过程中的疗养方法、注意事项等对患者及其近亲属加以说明和指导的义务,目的在于得到患者的有效同意或回避已经预见到的不良结果但在紧急状态或作出说明将对疾病的治疗产生不良影响,以及法律加以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医方未履行相关说明义务不应认定为有过失。在所患疾病属医方专业领域外或病情发展超出医方的治疗能力情况下,医方还应有作出转诊指示的说明义务。
第四条 医疗纠纷中患者一方对因医疗过失产生损害的,有权选择要求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条 患方以医患双方存在医疗服务合同为由,主张医方存在医疗过失,构成违约的,应当举证证明。
第六条 医方否认患方违约请求权的,应举证证明根据医疗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特定抗辩事由,该请求权已受制、阻碍及消灭的要件事实。
第七条 患方要求医方承担违约责任中,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以不超过合理预见的损失范围为限。条件允许的也可继续履行。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承担医疗合同违约责任最主要的形式。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时,应当对因此给他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可以预见的间接损失予以赔偿,以合理预见的损失为限,直接损失是指患方因医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实际减少,如患者病情恶化而延长治疗期限所导致的治疗费用的增加,可以预见的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的损失,如患者因治病不能正常工作导致收入的减少。
同时由于医疗行为是一种带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医师不愿意继续为患者医疗的,继续履行变为不可能。但有些条件下医师所在的医疗机构愿意委派同样技能的医师继续为患者治疗的,继续履行也可成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这里条件允许的是指主客观条件,其中客观条件包括治疗方式、治疗手段、患者本身情况适宜。
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在面对医疗纠纷时,不能妄图私下通过暴力解决问题,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讨论上海医疗纠纷赔偿只是一部分,目的是想要人们多去了解法律,这不仅是缓和医患关系的良药,也是社会发展与和谐的催化剂。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是哪些?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是哪些?当前医患纠纷在医疗损害责任赔偿案件中常有发生,有些患者稍不满意就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为此,法律就医疗损害赔偿原则上采取了过错责任,例外采取了过错责任推定。在下文中就”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是哪些“进行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医疗...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虽然没有给当事人造成伤残的,但是给患者造成了明显的人身损害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这时要对当事人进行赔偿的。那么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相关条例的规定...


·患者家属殴打医生涉嫌哪些犯罪?
      近年来,患者家属因为一些医疗方面的问题对医护人员大打出手的情况不断发生,进而演变成为了我们说的医闹。像那种患者家属殴打医生的行为,在我国其实是会构成犯罪的。那到底患者家属殴打医生涉嫌哪些犯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


·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区别
      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区别在哪里?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区别在哪里 一、鉴定的法律依据不同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执业分类...


·一、少儿医保怎么办
      一、少儿医保怎么办理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均应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一)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 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在册少儿, 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在现代化的发展下,我国医疗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已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与关注,但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医疗损害责任仍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医疗纠纷带来诸多的困难,从而阻碍医疗领域的发展。下面主要对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以加深人们对此问题的认...


·怎样确定医疗事故丧葬费
      怎样确定医疗事故丧葬费一、医疗事故丧葬费如何确定 按照《医疗事故条例》的规定,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这实际上是要求死者家属提供丧葬费用的证明,并且按照证明的标准进行赔偿。我们可以想象在我国偏远地方的农牧区,这样的赔偿标准是很少的。 丧葬费:包括运尸、租...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一)怎样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a.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 b.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医院是必然要进行赔偿的,因此,提前了解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标准,有助于你在索要赔偿时更好地维护你的权益。下面,我们为你整理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快速的生活节奏里,总是有加不完的班做不完的工作,某企业因为员工过劳得病的新闻也层出不穷,更有甚者在员工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与员工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 1、法律对员工医疗期的具体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的,经过会议讨论后通过,这一细则改变了我国过击医疗机构多头管理、靠行政干预管理的被动局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理顺了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体制,确立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管理中的法律地位。 ...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