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配?一、离婚财产分配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3、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①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① 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② 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③ 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④ 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①-③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6、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①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②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7、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
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职,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8、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
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二、孩子抚养权分配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经过上述介绍,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配的问题能够得到充分解答。财产分配分为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孩子的抚养权分配受孩子的年龄和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的影响,同时也要考虑孩子的意向,妥善分配离婚财产和孩子十分重要。


·分居离婚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不少人错误认为“分居满两年”就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是对婚姻法错误理解所导致的。法院不会单纯以“分居满两年”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它会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包括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性。接下来我们就看一下夫妻分居离婚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分居...


·离婚后父母有什么的抚养权?
      夫妻双方离婚后,除了要对双方共有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之外,育有孩子的,应该对孩子今后的生活进行安置,比如孩子今后由哪一方抚养,抚养费又由谁出等一系列问题,这就涉及到一个抚养权的问题。那么,什么的抚养权,抚养权有什么作用?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抚养权的相关内容。 1、抚养权是什么? ...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在协议离婚以后,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夫妻双方有个共识,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各自付多少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协议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一个简单地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离婚吗?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夫妻财产、子女等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


·婚姻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婚姻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婚姻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哺乳期起诉离婚要多久
      哺乳期对于刚经历完生产的女性而言,身体尚处在恢复期,心理也处在调试期。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从法律层面给予了特殊保护。但是如果哺乳期内,如果女方起诉离婚或男方起诉离婚被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离婚诉讼就产生了。但程序上与一般的离婚诉讼程序并无不...


·离婚一次性抚养费是否可以?
      抚养费是牵扯有小孩家庭离婚时重频率的问题,双方可以自行商议或者是法院根据小孩的成长优势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一方,而另一方就需要每年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离婚一次性抚养费是否可以?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必须在离婚一次性抚养费吗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离婚女方有优先抚养权吗
      离婚女方有优先抚养权吗离婚对于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都判给母亲,要收集有利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


·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一、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女方以擅自打胎为由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 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打胎,在法律上并无不妥。但是,生...


·派出所会受理重婚案吗?
      派出所会受理重婚案吗?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受理重婚罪的,因为重婚罪在刑诉上不是公诉犯罪,是自诉犯罪,是需要你去法院起诉的。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


·离婚官司原告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离婚官司原告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