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
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与开发商之间发生了房地产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具体来说,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为了能够在房地产官司中胜诉,购房者打房产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购房者如果觉得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房地产纠纷,就要对这些问题加以了解。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
房地产官司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互相之间因房地产买卖方面的权益发生争议,或者是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就房地产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或者是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就有关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问题的处理决定不服发生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活动。要打赢房地产官司要注意:
1、查主体资格。
查清开发商是否依法具备经营房地产的主体资格。所谓主体资格,就是依法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人。
关于主体资格,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有详细解释,当事人可以从中查询到相关的法律规定。
2、查“五证两书”。
“五证两书”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当事人或购房者在官司诉讼或购房活动中,一定要向开发商出示和提供这“五证两书”。
3、顺藤摸瓜,查合同效力。
审核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一般来说,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
(2)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房屋买卖合同;
(4)规避法律行为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买卖双方意思表达不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
(6)欺诈性或胁迫性的房屋买卖合同;
(7)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8)违反法定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等。
4、抽丝剥茧,查转移事实。
审核被告的房地产权属登记是否依法转移。如果原告和被告双方从签订合同至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都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和契税手续,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的房屋买卖关系并未依法成立,因此,该合同理应无效。房屋买卖是要式行为,产权转移需要特定的形式要件,即依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和契税手续,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5、反客为主,查质量瑕疵。
审核被告的房屋是否存在质量瑕疵。质量瑕疵是指房屋质量存在缺陷,表现在多方面,如基础下沉、房屋倾斜、楼顶和地面渗漏、墙面开裂、管道堵塞、地面开裂、门窗不合、设备短缺、楼梯摇晃等等。关于质量瑕疵,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符合验收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等文件有相关明确规定。
二、打房产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其次,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最后,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实践中,与开发商相比,购房者往往都是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购房者在打房地产官司时,一定要收集齐全开发商违约的证据,以便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避免被开发商压制,最后输了官司。在打房地产官司时,如果您有什么疑问,一定要及时向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做咨询,以更好地解决问题,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
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我国在脱离以前的旧社会后都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也就是集体所有制土地,但是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国家在需要对土地进行征用的时候是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也会对原使用土地者给与一定的补偿,那么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
·征地拆迁安置的正确做法有哪些?
征地拆迁安置的正确做法有哪些? 一、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
1、发挥市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协调各方关系,规范统一全市征地拆迁工作,健全完善相关程序和运作模式。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国土、住建、房管、信访、公安、法院等单位参加,定期...
·长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长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公共需要,政府有权公民的土地进行依法征收,当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最近几年,人们对征地补偿的关注度持续上升,都不希望在征地中产生损失。所以实时跟踪政府有关征地补偿的最新政策消息是必须的,今天我们在这里要介绍的是长泰征地补偿,仔细地看吧。
根据福建...
·黑龙江征地补偿款标准?
黑龙江征地补偿款标准?
黑龙江城市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拓展范围亦不断向外,政府征取土地在所难免,农民作为城市化建设的牺牲者,更加关心的是黑龙江征地补偿款是多少。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关于黑龙江征地补偿款的标准及政策。若有最新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
·石狮市征地补偿标准最低是多少?
石狮市征地补偿标准最低是多少?
现在我们的国家正在积极完善着基础设施的建设,所以说征地的问题是时有发生的,我们对于征地问题关注度也也非常的高。我们国家对于征地方面有着相应的补偿措施,各个地区的补偿措施也是不同的。那么石狮市征地补偿标准最低是多少呢?
最低标准
省政府此次划定...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怎么处理农村土地使用一般来说我们都会拥有土地的使用证明,但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遇到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的问题,这样的话一些特殊的情况我们就无法自己去处理,这样的话就可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困扰,那如果遇到农村土地使用证没档案问题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
·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会涉及到诸多证书
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会涉及到诸多证书,包括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和工程质量认定书等。其中工程质量关系到业主的根本利益,开发商必须保证建筑质量符合要求。那么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哪个部门出具的?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概括总结。一、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哪个...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是最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出让、划拨和转让的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在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内有权对土地进行处分。而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和集体手中。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看...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土地有二类、三类土地二种: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金霞街道、珠池街道、新津街道、鸥汀街道、龙祥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85433/亩;园地;65733元/亩;林地:30867元/亩;养殖水面;88677元/亩;未利用地:26300元/亩...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
(一)离婚者要做什么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越来越多的公司或者企业拔地而起,有公司就会有员工,在员工入职时都会签订一项对公司对员工具有保护效益的合同,当然也会有解除合同的时候,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是什么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