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

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与开发商之间发生了房地产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具体来说,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为了能够在房地产官司中胜诉,购房者打房产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购房者如果觉得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房地产纠纷,就要对这些问题加以了解。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

房地产官司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互相之间因房地产买卖方面的权益发生争议,或者是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就房地产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或者是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就有关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问题的处理决定不服发生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活动。要打赢房地产官司要注意:

1、查主体资格。

查清开发商是否依法具备经营房地产的主体资格。所谓主体资格,就是依法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人。

关于主体资格,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有详细解释,当事人可以从中查询到相关的法律规定。

2、查“五证两书”。

“五证两书”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当事人或购房者在官司诉讼或购房活动中,一定要向开发商出示和提供这“五证两书”。

3、顺藤摸瓜,查合同效力。

审核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一般来说,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

(2)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房屋买卖合同;

(4)规避法律行为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买卖双方意思表达不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

(6)欺诈性或胁迫性的房屋买卖合同;

(7)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8)违反法定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等。

4、抽丝剥茧,查转移事实。

审核被告的房地产权属登记是否依法转移。如果原告和被告双方从签订合同至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都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和契税手续,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的房屋买卖关系并未依法成立,因此,该合同理应无效。房屋买卖是要式行为,产权转移需要特定的形式要件,即依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和契税手续,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5、反客为主,查质量瑕疵。

审核被告的房屋是否存在质量瑕疵。质量瑕疵是指房屋质量存在缺陷,表现在多方面,如基础下沉、房屋倾斜、楼顶和地面渗漏、墙面开裂、管道堵塞、地面开裂、门窗不合、设备短缺、楼梯摇晃等等。关于质量瑕疵,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符合验收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等文件有相关明确规定。

二、打房产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其次,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最后,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实践中,与开发商相比,购房者往往都是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购房者在打房地产官司时,一定要收集齐全开发商违约的证据,以便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避免被开发商压制,最后输了官司。在打房地产官司时,如果您有什么疑问,一定要及时向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做咨询,以更好地解决问题,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如今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对于土地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为了更好的建设和发展,征收土地成了国家现在大力开展的项目。而在征收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法律也必须在不断更新中才能约束类似问题的出现。防城港市征地补偿标准就是按照国土...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我们将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


·土地使用权确权规定是什么?
       我国城镇居民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村土地则属于集体土地,农村的土地使用权的确定是国家土地使用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有利于提高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促进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确权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确权规定是什...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征地拆迁中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的被强拆造成人员掩埋或者伤亡的,有的和拆迁的实施人员发生冲突,这些都会使矛盾不断的升级加重。只有更好的了解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才能合法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1、对于占用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


·哪些人有资格享受农村征地补偿安置
      只有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人员,才能成为农村征地补偿安置人员。认定: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常住户口、是否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是否享有了应有的权利和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土地管理法》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房地产开发资质要多少钱?
      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的企业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申请,由于各项流程审查要求较高,所以许多企业会寻求房地产开发资质代办公司的帮助,那么在申请过程中,房地产开发资质要多少钱?都会涉及到哪些方面的费用? 一、 房地产开发资质费用分类 1、人员费用 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办理,需要企业配备...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提到买房在生活当中是令您比较头疼的一件事情,不过无论如何,衣食住行是您在生活当中每天必须要面对的一些事情,所以说买房这一问题肯定也是不可避免的。不管通过什么样的办法购买一套适合自己的房子都是您在生活当中要面对的事情。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房地产中...


·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依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先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而修路征地补偿的标准各省市都是不一样的,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相应的标准,以江西为例,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这一年度的相关内容。 一、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


·商品房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产权永远归房主所有,而土地年
      商品房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产权永远归房主所有,而土地年限则有到期的一天。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最长是七十年,有些商用的更短,只有四十年。这一点,人们在购房的时候要特别注意,看清商品房的产权年限。这里不禁有人要问,房子过了产权年限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


·因为土地打架致人死亡,怎么判赔偿
      打架不论事情的严重程度都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打赢坐牢,打输住院。如果因为打架导致人死亡的话,会怎么判赔偿呢?主要看当事人,也就是说打人的那个是不是故意想要打死对方的。如果不是,一般会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分为三个层次,轻伤、重伤和因伤致死。一般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持证人名字不同怎么处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持证人名字不同怎么处理?名字不同是正常的,可以办理过户即可,具体情况如下: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土地使用证的申请;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说明情况;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