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认定?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1)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2)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现实中的一些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不是一定就会构成犯罪,需要看是否满足相应的立案标准,若满足的话,才能按照生产、销售假药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了,具体怎么处罚,还需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才行。


·畏罪潜逃被抓怎么处理?
      在我们国家一些罪犯在受到一些刑法的时候,可能一时接受不了救护可能会导致畏罪潜逃,那么我们就应该想要了解一下畏罪潜逃被抓怎么处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会根据犯罪的情节严重来进行相应的处罚,下面我们来看具体的内容。畏罪潜逃不是量刑的情节(潜逃期间继续违法犯罪的除外),一般不作量刑或从...


·新刑诉法监视居住可申请的情形都有哪些?
      新刑诉法监视居住可申请的情形都有哪些?法不外乎人情,在当代社会法律并不是一味的冰冷无情,就如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审理前可申请监视居住恢复短暂的人身自由。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申请监视居住,如果不满足规定的条件法院有权拒绝申请者的请求。那么可申请监视居住的情形都有哪些,新刑诉...


·现在网络发展迅速,很多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比
      现在网络发展迅速,很多犯罪分子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比如诈骗分子现在除了利用电话,短信进行诈骗活动外,也开始利用起了微信等即时沟通软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很多人都是因为分辨不出,轻易相信别人的说辞而导致了上当受骗。2017微信被骗立案标准是什么?详情请参考下文。 根据《最...


·刑事案件中辩护人如何辩护
      刑事案件中辩护人如何辩护 一、刑事案件中辩护人如何辩护? 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刑诉法关于哺乳期一年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出于对怀孕妇女和处在哺乳期妇女的保护,两怀妇女犯罪是不适用死刑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哺乳期一年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你知道刑诉法关于哺乳期一年规定是什么吗?本文将列举出关于哺乳期妇女的相关规定,来供您一起参考了解。一、刑诉法关于哺乳期一年规定是什么?《刑法》...


·猎杀野生动物如何量刑标准是一样的吗?
      猎杀野生动物如何量刑标准是一样的吗?猎杀野生动物的量刑是不一样的,不同的野生动物,量刑标准不同,具体可查阅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表,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数量认定标准。根据...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谁来执行
      在社会生活当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司法审判的时候,审判的结果是死刑并且立即执行的话。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该行为人所犯的罪行是非常严重的,甚至可以说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所说的十恶不赦。针对这种犯罪类型的案件,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死刑。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谁来执行? ...


·取消缓刑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若公民实施的行为可能会严重危害到社会,那么,此时公民不仅需要承担民事处罚,还需要承担刑事处罚。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结束后,会做出相应的判决,此时律师可以提出缓刑的请求,由于我国制定刑法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故而只要满足了取消缓刑的条件,司法机关一般都会应允其请求。一、...


·刑事案件谅解后检察院会不批捕吗?
      一、刑事案件谅解后检察院会不批捕吗?会批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案件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受害方谅解的,可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刑事谅解,一般是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


·有哪些罪名不可以假释2023
      一、有哪些罪名不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


·发现虚假诉讼罪怎么报案
      作为虚假诉讼罪当中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说这样做也是一种非常无知的行为,因为法律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公平公正,帮助受害者争取合法权益的。但是极个别人出于一些非法的动机,提起虚假诉讼,利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段使我国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生活当中,发现有这种行为的话一定要及时的报案。那么,发现虚假...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