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认定?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1)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2)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现实中的一些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不是一定就会构成犯罪,需要看是否满足相应的立案标准,若满足的话,才能按照生产、销售假药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了,具体怎么处罚,还需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才行。


·监狱服刑怎么换驾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是正在服刑的人员,可凭监狱出具的证明、载有本人人口信息的《居民户口簿》以及《机动车登记、业务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业务,更换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


·盗墓大盗被判刑可以提出缓刑请求吗?
      一、盗墓大盗被判刑可以提出缓刑请求吗? 盗墓大盗被判刑可以提出缓刑请求,根据《刑法》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累犯不可以适用缓刑。”偷盗死者的尸体或者侮辱死者尸体的行为,当事人就会被判处小于3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盗墓的行为尸...


·初犯盗窃罪最多判几年
      刑法第264条具体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规定,而法官在实际量刑的时候,则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同时也要考虑到当地的经济水平。那要是行为人初犯盗窃罪最多判几年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初犯盗窃罪会判几年由盗窃金额的多少决定。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此时需要先确定一个具体的辩护方向,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等等。而选择的辩护方向不同,那么实际需要收集的证据也就不一样。那么实践中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准备无罪辩护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全文是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刑事诉讼法作为保障司法完善的程序法,对于刑事案件的审理等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法律不是尽善尽美的,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往往会遇到一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专门出台了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主观方面怎么认定?
      农民种植作物、养殖牲畜都需要购买种子、化肥和兽药等产品。实践中,有一些生产此类产品的商家由于利益的驱使明知这些产品是假的却仍然销售假的种子、化肥等产品,对农民的利益造成了损害,这种行为会构成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那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主观方面怎么认定?一起...


·无期徒刑减有期徒刑的刑期怎么计算
      若罪犯一开始被判无期徒刑的话,实际上并不会坐牢一辈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减刑机会。因而无期徒刑也是有机会减为有期徒刑的,那通常无期徒刑减有期徒刑的刑期该如何计算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期徒刑减有期徒刑的刑期怎么计算 无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


·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都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都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期限追诉时效是怎样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期限追诉时效是怎样的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期限追诉时效是怎样的 依据刑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或者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追诉的时效最长是经过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签认罪认罚会怎样?
      您都知道在法院上进行判决的话都是生效的判决,比如说在刑事诉讼方面的,有经过法院的判决是不能够被构成犯罪行为的。通常情况下,在现实生活当中的实践做法是会要求犯罪嫌疑人签订认罪认罚书当然也有的不签,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签认罪认罚会怎样?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签认罪认罚会怎...


·涉嫌非法拘禁罪可以保释吗
      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尚未被判刑之前,满足法律规定的保释,也就是取保候审条件的,都是可以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那么如果是涉嫌非法拘禁罪可以保释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涉嫌非法拘禁罪可以保释吗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可能判...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