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流程是什么?

对于房屋租赁,为了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双方需要就此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我们与房屋租赁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之后,租赁当时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书范本

编号:房租备〔 〕第 号

种类:房屋出租□ 房屋转租□ 承租权转让□ 承租权互换□ 商品房预租□

租赁双方情况 甲方(出租)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房屋情况 房屋座落 产 别 产权证号 房屋面积 结 构 用途 租赁情况 牌匾名称 租赁用途 租赁面积 租赁合同起止时间 租赁合同生效日期 租赁金额 询问记录(出租人):

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流程

(一)项目名称: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政策依据:

《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 号令)

(三)受理条件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租赁当事人双方、单方均可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申请材料: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新增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租赁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2、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5)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资料(原件)。

3、租赁当事人订立公有住房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变更提交以下资料:

4、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后,租赁当事人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延续提交以下资料:

5、因租赁合同到期订立续租合同的,租赁当事人申请延续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租赁合同或者续租协议(原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注销提交以下资料:

6、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租,或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租赁当事人申请注销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其中,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需要提交提前终止协议。

注:以上六种备案情形涉及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的,只需提交该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人员核验相关申请资料;

3、符合规定的,发放备案通知书。

(六)受理部门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联农路297号5号窗口

(七)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综上所述,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申请书范本,以及登记备案流程的具体介绍。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在申请过程中,租赁当事人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以确保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顺利进行。另外,如果租赁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关系,需要租赁当事人注销登记备案。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城市发展是需要一定土地的,当城市还需要发展但是没有足够土地的时候一般就会选择将农村整改为新城区进行发展,这时候就会涉及到相关的拆迁问题,拆迁补偿问题是很多人在关心的,也是当前非常热议的话题。那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呢?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


·永丰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永丰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是额)-被...


·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随着房价的高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房居住,在租房的时候我们会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合同,来就看看我们为您准备的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法律风险看似小小的合同里面的法律知识可不少,那么其中一个问题就是签订这个合同的时候需不需要登记备案呢?接下来就看看我们为您准备的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登...


·房屋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在房屋装修的过程中,如果施工方装修过程中有违约的行为,那么,房屋所有人可以将其诉讼至法院,而其中对房屋进行司法鉴定的结论就成为诉讼中的有力证据。那房屋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 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


·一、购买了小产权房能过户吗?
      一、购买了小产权房能过户吗? 小产权房无房产证,无法过户。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1、没有房产证、产权证 按照法律的角度来看,小产权房指的是没有产权的房屋。也就是说这类房子是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当然购房合同也不可能在房管局备案。因此,无法拥有一本合法合规,有...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 一、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有责任么? 依据我国最新颁布的《物权法》有关抵押担保物权的规定,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的成立依据的是合同成立原则,即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只要求当事人之间依法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合同成立时,抵押担保物权则已经依...


·一般对于房产能财产分割吗?
      一般对于房产能财产分割吗? 能财产分割;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


·现阶段我国对于购买房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越来越完善
      现阶段我国对于购买房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越来越完善,作为我国公民在购买不动产时也受到相关的法律约束,但是很多人对于买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怎么计算等问题并不理解。那么买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是什么?下面就买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解释。 买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是什么? 在我国...


·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二)项规定,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书面形式的要件关键是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


·签购房合同须知哪些注意事项
      签购房合同须知哪些注意事项(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却没有依据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二) 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要看对方的证件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要看对方的证件公民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不管购买的是期房还是现房,此时都需要对开发商的相关证件做出审查,也就是了解清楚开发商是否具有销售商品房的资质。要是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销售标准,那自然就是不允许销售的。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要看...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