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在在建工程怎样转让

土地使用权在在建工程怎样转让 一、在建工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约定房屋建设工程必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是为了避免一些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不去开发,而是进行倒卖,这样会无形增加土地成本,最终会导致房价高企,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二、 关于在建工程转让的限制问题。
1、 在建工程是否被司法查封。
如果在建工程已经遭到司法查封,则是禁止转让的。只有依法解除了司法查封,才可以进行转让。
2、 在建工程是否已经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这一条件,也是不可以转让的。需注意的是,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乃至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事实上也不一定就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为有时地方政府对企业会采取一些变通做法,因此一定要审查土地使用金的缴纳单据或由房管部门出具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
3、 在建工程的抵押情况。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因此可见,除非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已经设定抵押的在建工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4、在建工程的施工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就建设工程的进场施工到最后竣工业主与施工方关于权利义务的规定,在建工程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业主与施工方都对该在建工程拥有一定的权利,在业主拖欠巨额工程款的前提下,即使工程竣工,施工方就工程款还有六个月的优先受偿期。因此,虽然无法律明文规定,编者认为在建工程的转让应当经过施工方的同意方可进行。
5、在建工程是否取得合法手续。
不仅是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在建工程的其他方面的合法手续也应具备,例如施工许可证等。因为项目转让后这些手续均要进行依法变更,因此,在建工程取得合法手续也是在建工程可以转让的前提条件。
6、关于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并部分预售的在建工程转让是否需要预购人同意的问题。
三、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协议的签订
在建工程项目转让协议的主要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人情况
2、项目概况(包括:坐落地点、项目性质、四至、占地面积等)
3、转让方对在建工程转让限制条件的不存在或已解决承诺。
4、项目转让时土地使用权性质,获得方式及使用期限
5、转让费用的构成、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6、项目用地、工程建设的有关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手续协助
7、在建工程转让交割日期及方式
8、双方的权利义务
9、违约责任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1、转让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
如果律师是代理在建工程的受让方,那么一定要清楚,因为信息不对称,收购该在建工程的法律风险主要在受让方这边,代理律师应采取具体措施,通过让转让方提供履约担保或分期分条件付款等方式来化解受让方承担的法律风险。
土地使用权在在建工程怎样转让呢?我们知道,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是有法律依据的,在建工程可以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但是,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很多的法律限制,主要包括在建工程抵押情况、施工情况、是否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否被查封、是否取得合法手续以及是否需要预购人同意等。除此之外,土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转让还需要签订转让协议。


·工伤鉴定申请书范文
      工伤鉴定申请书范文 执行一般规定执行申请和移送执行措施执行中止和终结执行异议 1、工伤鉴定申请书范本 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琢××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解除劳动合同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


·经济补偿中月工资标准是属于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吗?
      经济补偿中月工资标准是属于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吗?经济补偿金就是属于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般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上述您前十二个月构成计算在平均工资的为:...


·劳动合同单位名称变更需要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单位名称变更需要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吗? 合同继续生效的,但单位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当然是先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建立新合同。而且有单位人事部去劳动局办理。如果公司不及时变更的,那么劳动者要带上原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法律参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之一: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暴力”是指对劳动者实施捆绑、拉拽、殴打、伤害等行为。 1、辞职权:《劳动法》第31条规定:...


·一、工业设计师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工业设计师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收入;...


·工伤待遇申报程序手续有什么?
      工伤待遇申报程序手续有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意外,但劳动合同里面有一条只要是在工作时间之类发生的事故都属于工伤,当员工与老板之间已经商量好赔偿的事后,那又怎么样去申报呢,那就来了解一下工伤待遇申报程序及手续?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工伤待遇申报程序及手续? ...


·受伤职工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我们发现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工伤申请的。但有些时候,单位为了逃避对受伤职工的责任,往往就拖延申请工伤认定。那此时受伤职工或其家属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伤职工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水电工程是一个建筑物的重要配套工程,建筑物主体完工后,承包方会将工程交给专业的施工方,这时双方会签署一份水电安装承包合同。对于双方来说,这份合同是很重要的,一旦发生纠纷,其就是解决的依据。那么,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相关情况是怎样?
      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后,由于伤害程度较重致残的,将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此时,工伤赔偿对职工个人甚至整个家庭至关重要,而工伤赔偿数额大小的决定因素就是工伤鉴定的结果了,那么,作为工作鉴定机构的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相关情况是怎样呢? 一、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地点及组成 ...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筋混泥土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一种,要完成一个工程基本的程序是先对工程质量做一个规定,然后再按规定实施,最后就是验收工程,每一个工程都是十分重要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验收阶段,那么,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筋混凝土工程...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