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中国刑法溯及力原则

法律是处于不断修改的过程中的,法律修改之后就涉及到新法的溯及力问题,溯及力决定了新法颁布前的一个特定阶段适用新法还是旧法的问题,刑法也不例外的涉及到新法颁布后的溯及力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的研究。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中国刑法溯及力原则的有关规定。一、中国刑法溯及力原则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用最简单的话理解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刑法的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我国1979年旧刑法和1997年现行刑法之间的矛盾问题,且主要是针对新刑法溯及力的问题。即新刑法对公布之前的行为是否认为是犯罪问题,以及如何适用等问题。“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举例说明: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其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既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我国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刑法适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都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我国现时期主要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采用溯及既往的原则。二、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根据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学理论,笔者认为,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定颁布实施以前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定实施以后而自身发布实施以前所发生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刑法司法解释对其解释的刑法规定实施以后而其自身施行以前,已有司法解释正在生效实施,新的司法解释是否有溯及力。针对以上三个问题,笔者将展开论述之。对于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定颁布实施以前未经处理的行为是否有溯及力问题,笔者以为,应着重考虑刑法司法解释的"依附性"特点,即刑法司法解释依附于所解释的相应刑法条文,其解释内容应不违背立法者的原意和刑法条文中确定的相关基本原则。根据这一精神,由于现行刑法已明确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所以刑法司法解释对其所解释的刑法条文颁布实施以前未经处理的行为应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到司法实践中来,应首先看该被解释的刑法条文是否具有溯及力,如果适用该被解释的刑法条文对行为人更为有利时,则适用该条文,即司法解释有溯及力,反之则没有溯及力。在确定适用该被解释的刑法条文后,则应看到该司法解释是否作出对行为人有利的解释,如果其解释内容对行为人不利,则不应适用刑法司法解释,而只能按照该司法解释生效前的旧法来处理。中国刑法溯及力原则的有关规定如上所诉,我国采取的是从旧兼从新原则,从整体上来讲就是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也就是说在刑法案件的实际审判过程中如果新法有利于被告人就采用新法,如果旧法有利于被告人就采取旧法,适用哪种法律取决于哪种更有利于被告。鉴于刑法的适用性原则,我们需要仔细的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遇到涉及溯及力方面的问题,可以知道怎样适用是有利于自己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罚金标准是给多少?
      一、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罚金标准是给多少? 具体给多少罚金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 《刑法》第389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


·刑诉法解释139条对审查起诉程序的规定
      在我国古代,地方官员审判死刑那件后,需要将案宗进行整理,然后一级级的上报,最后由皇帝决定是否执行死刑,这是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此项制度发展到现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审查起诉程序,该程序是由刑诉法解释139条规定的。 一、刑诉法解释139条对审查起诉程序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


·判处死刑没写立即执行是什么意思?
      判处死刑没写立即执行是什么意思?不写的话,就是不立即执行死刑,需要缓刑两年,中间要是在犯罪的话,就执行死刑,要是不犯罪的话,两年之后减为无期徒刑。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怎么认定的
      若行为人因为涉嫌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而被侦查机关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的话,此时最好尽快委托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当然了,司法机关最后要对行为人定此罪的,还需要做出严格的认定才行。那么这个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怎么认定的呢?若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破坏生产经营...


·如何请贪污罪律师,刑事律师怎样收费
      你知道实践中该如何请贪污罪律师吗?行为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最好是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来帮助进行辩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利益。那针对贪污罪来讲,具体该如何请律师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如何请贪污罪律师 律师费的高低,是选择律师的一个考量因素,但不应该是决定因素。...


·2023刑事诉讼办案流程表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办案流程表是什么? 1、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


·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后可否继续申诉?
      当我们遇到刑事案件后,如果犯罪嫌疑的家属不服生效的审判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这是申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而当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时能不能继续提出申诉呢?接下来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可否继续申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


·检察院刑事抗诉被告认罪规定是什么?
      检察院刑事抗诉被告认罪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认罪认罚的案件,如果案件量刑有错误的,被告人或者检察机关对量刑有异议的,被告人可以申请抗诉,检察院可以提出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


·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
      相信您对小偷并不陌生,小偷的行为十分可恶,但由于偷窃的行为较为轻微,所以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偷窃财物的价值较高,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构成盗窃罪。我国法律对盗窃罪的处罚是判处有期徒刑及一定金额的罚金,那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


·定罪免处是否开除公职?
      定罪免处按照字面意思就是犯罪的社会一项不大,或者没有造成很大的伤害是,可以不用处以刑事处罚,那么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定罪免处是什么意思?对于在事业单位或者是公务员被定罪免处是否开除公职?还是会有其他的惩罚,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定罪免处是否开除公职?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缓刑人员可申请扩大范围区域吗?
      缓刑人员可申请扩大范围区域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员要离开所居住的县时,需要向考察机关提出申请,考察机关批准后,才能离开居住的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