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

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

在我们进行房屋补偿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房屋的评估的,因此,房屋的价值评估的细则是十分重要的,是需要公平公正的。那么,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都是包括哪些条款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详细的介绍。

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

根据国务院建设部建住房〔2003〕234号《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及青海省建设厅青建法〔2003〕273号文的规定,结合西宁地区房屋价格建造成本等因素,经调查、测算制定本规则。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于西宁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

(二)适用于西宁市近郊区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二、原 则

(一)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和房屋用途以房屋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二)尚未办理产权手续的合法房屋,以土地证、建筑许可证确定的面积和用途为准,并按有产权手续的价格下浮5~10%给予补偿。

(三)在拆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上的房屋时,房屋拆迁区位价补偿最大不得超过建筑物基底面积的一倍。超出面积,按西宁市收购国有土地的有关政策执行。

三、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原则及方式

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市场评估价格计算拆迁补偿额。该价格

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在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根据被拆迁房屋及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分别进行计算。

(一)、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补偿

以协议、招标、拍卖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拆迁补偿(含房改房)按下列方式及2004年公布价计算补偿额。

1、住宅、写字楼房屋拆迁补偿额计算:

补偿额=〔房屋重置价×成新率×调整系数+房屋拆迁区位评估指导价(出让使用土地)×区位指导价(出让使用土地)修正系数〕×建筑面积

房屋重置价见附表一

调整系数=1±朝向差价率±楼层差价率

调整系数见附表二、附表三

房屋拆迁区位评估指导价(出让使用土地)见附表四 区位评估指导价修正系数见附表五

2、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额计算:

(1)商业用房

补偿额=〔房屋重置价×成新率×商业用房楼层差价率+房屋拆迁区位评估指导价(出让使用土地)×区位评估指导价)修正系数(出让使用土地)〕×建筑面积

房屋重置价见附表一

房屋拆迁区位评估指导价(出让使用土地)见附表四 区位评估指导价修正系数见附表五

商业用房楼层差价率见附表六

(2)工业、办公用房

补偿额=〔房屋重置价×成新率+房屋拆迁区位评估指导价(出让使用土地)×区位评估指导价修正系数(出让土地使用)〕×建筑面积

房屋重置价见附表一

房屋拆迁区位评估指导价(出让使用土地)见附表四 区位评估指导价修正系数见附表五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补偿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按下列方式及2004年公布价计算补偿额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额计算

1、商业用房

补偿额=房屋重置价×成新率×商业用房楼层差价率×建筑面积+房屋拆迁区位指导价(划拨使用土地)×划拨土地面积

房屋重置价见附表一

商业用房楼层差价见附表六

房屋拆迁区位指导价(划拨使用土地)见附表七

2、工业、办公用房

补偿额=房屋重置价×成新率×建筑面积+房屋拆迁区位指导

价(划拨使用土地)×划拨土地面积

房屋成新折旧价见附表一

房屋拆迁区位指导价(划拨使用土地)见附表七

四、产权调换的原则及差价找补标准

1、产权调换时,以被拆除房屋产权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作为拆迁结算面积。

2、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与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根据双方房屋的结构类型、房屋等级、成新、朝向、楼层等因素,按房屋安置价结算差价。

3、安置房屋不足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部分,按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4、安置房屋超过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1)小于、等于10%的面积,按房屋安置价结算差价。

(2)大于10%以上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差价。

5、异地安置时,从区位较高的地段迁入区位较低的地段,按该较低地段的区位安置价结算差价。

五、西宁市城市房屋拆迁其它费用补偿、补助标准

1、房屋附属物、自行装饰、装修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2、其它补助费用见附表八。

六、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原则及计算公式

(一)、原则: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实行房地分离。房屋部分按附表九折旧价补偿,集体土地按西宁市人民政府第37号市长令《西宁市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二)、计算公式:房屋补偿额=房屋折旧价×建筑面积

综上所述,关于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评估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评估,而且,在进行测量数据之后,需要按照相关的计算公式来进行计算,然后再进行开展房屋拆迁安置的工作。




·租房的中介费该怎么收
      相信现在很多人租赁房屋都是选择通过房屋中介进行的吧,此时一定要注意通过正规的房产中介来租房,这样对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障。而委托房产中介的,必然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那到底租房的中介费该怎么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的中介费该怎么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24规...


·门市房的租赁现如今在租赁市场当中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了,
      门市房的租赁现如今在租赁市场当中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了,不过因为租赁门市房而产生的租房纠纷实际上也不在少数。因此在租赁门市房之前就必须要了解相关流程,最后双方签订再门市房的租赁合同。所以对于承租人和房东来说,租门市房流程也是非常重要的,最起码双方不应该稀里糊涂的就签订租房合同...


·协议离婚房屋财产如何分配
      协议离婚当中,需要夫妻二人就房屋等财产作出分割。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不能以协议方式离婚。那么在协议离婚当中对房屋财产该如何分配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


·新房购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现实中,不管你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在具体购买的过程中都是需要格外小心谨慎的,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房屋,在购房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那究竟新房购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


·放弃继承房产登记应该怎么办理
      放弃继承房产登记应该怎么办理房产继承权放弃的公证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公证处申请办理。提交所需材料,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和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公证人...


·如何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是必经的过程。如果涉及到比较巨额的财产比如房产的话,通常夫妻都会去公证处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并领取公证书,防止其中一方反悔或者减少以后可能会产生的财产纠纷。那么,该怎么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公证书呢? 一、离婚后房产如何公证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


·有抵押的房产该如何购买
      对于有抵押的房产来讲,虽然法律中允许当事人进行购买,但毕竟此时房产上面设立的有抵押权,因此实际交易的时候可能与购买普通房产的流程是不一样的。那究竟对于有抵押的房产该如何进行购买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有抵押的房产...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商品房是大额消费品,而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预设了一些条款,使购房人掉进陷阱。 (一)订购金陷阱 有些购房人在没有考虑充分的情况下,就听从售楼员的话交了定金,到后来不想买了,想把定金要回来却难上加难。如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没有说明...


·房产证抵押贷款没还清可以出售吗
      房产证抵押贷款没还清可以出售吗? 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 不能办理更名 如果是按揭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房子,进行个人交易的话,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更名的。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办理呢?需要等到贷款偿还完毕之后才可以换取新的房屋产权证。 换证需贷款行提供证明 按揭买的房子需要等到贷款偿还...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


·新婚姻法 婚前买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现在很多年轻人结婚习惯婚前买房婚后入住,婚前买房是办理结婚登记前由双方共同出资或者由一方购买。很多人在离婚时房产的归属权上发生纠纷,不知道婚前房产应该怎样分割。那么,新婚姻法 婚前买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的相关规定: ?...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