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三年期的公司债券属于哪一种分类?

三年期的公司债券属于哪一种分类?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对外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性质的书面证明,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书面承诺。它属于长期负债。其特点是期限长、数额大、到期无条件支付本息。通过设置“应付债券”科目,以及“债券面值”、“债券溢价”、“债券折价”、“应付利息”四个明细科目对应付债券进行核算。
当发行债券收到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付债券——(面值或溢价)”科目;按期支付利息时,借记成本费用科目以及“应付债券——溢价”,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当偿还债券本金时,借记“应付债券”,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若为折价发行,则在发行时,借记“应付债券——折价”,计提的利息,贷记“应付债券——折价”等。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发行债券数额。应付债券期末列于资产负债表的“长期负债”项目中。 2006年新的会计准则中,将应付债券替换为长期债券。
应付债券的特征与长期借款和股票的区别
应付债券的特征可以通过与长期借款及股票的比较来体现
1、应付债券与长期借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筹资范围、债权人对举债企业的了解程度、流动性等方面;
① 筹资范围不同。长期借款的债权人一般限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应付债券的债权人可以是单位或个人,筹资范围更为广泛。
②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了解程度不同。长期借款的债权人一般限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他们对于企业的偿债能力一般更为了解;而企业发行债券时,购买单位或个人一般对于企业的偿债能力了解程度较低。
③ 流动性不同。债券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而长期借款只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契约,一般不能自由流通。
2、应付债券与股票的区别
主要体现在性质、资金提供者(主体)的法律地位、所获报酬及所承担的风险责任等方面。
① 性质不同。应付债券是企业的负债,其发行企业为债务人,其持有者为债权人;而股票为发行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其持有者为股东。
② 资金提供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应付债券的持有者作为债权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一般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而股票的持有者即股东则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的权利。
③ 资金提供者所获得的报酬不同。公司债券的持有者(债权人)不论企业经营的好坏,一般都可按照利率获得固定的报酬(利息);而股东所能获得的报酬则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盈余的多少及企业的股利政策相联系。
④ 资金提供者所承担的风险不同。应付债券表现为企业的负债,应付债券都有明确的偿还期限,因而企业债券的持有者一般不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企业解散清算时,企业债券的持有者较股东享有优先的受偿权;而股东则是企业的终极所有者,其投入资金一般可以被认为是没有偿还期限的,企业解散清算时,股东只能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因而承担了更大的风险
3、具有负债的一般特征
(1)是过去或现在已经完成的经济活动所形成的现时债务责任。
(2)必须是能够用货币确切地计量或合理地估计的债务责任。
(3)是必须在未来用资产或劳务来偿付的确实存在的债务。
(4)一般应有确切的债权人和偿付日期,或者债权人和偿付日期可以合理地估计确定。
综上所述,债券在市场上作为一种短期或长期资金筹集渠道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债券也是作为投资的方法之一,同样任何的债券投资方式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相比收益和风险之间需要我们自己去平衡。需购入三年期的公司债券因需详细咨询所属债券的时间应用种类。更多法律知识,您可在线咨询的相关律师们。


·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什么?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可以进行贷款,但是必须要有一定的记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


·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在生活中,一般金额不是很多的情况都会选民间的借贷,但是也会遇到借钱不还的就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得了,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起诉状怎么写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民间借贷起诉状 原告:欧__...


·单位个人借款不还追诉期多长时间?
      单位个人借款不还追诉期多长如果欠条约定了还款日期,在还款日期之后三年内不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不再支持。如果已主张过债权,就以最后的催还日期为准,有三年的诉讼时效。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


·夫妻债务举证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
      夫妻债务举证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夫妻债务举证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要想认定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必须要看是否存在着夫妻共同的签字,或者是没有签字的状况之下,另外一方有没有进行追认,当然了,追认的话它必须要有一定的表现形式,通过电话或者微信。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


·公司法人欠钱不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欠钱不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中国,很多公司都会向银行贷款。由于银行贷款门槛过高,公司会通过其他途径借款用于生产经营。甚至,公司法人也通过个人名义向他人借贷。如果经营不好,就会出现债务过高,公司法人欠钱还不上的情况。那么,公司法人欠钱不还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结合法律知识给...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一、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不需要负担利息成本,对于资金的使用也没有过多的限制,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企业,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无需公开发行股票。 吸收直接投资优点有: 1、长期性,股权筹资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而且不需要归还本金,投资者想要收回...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一、发包人承包人互为债权人债务人 1、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 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除满足《合同法》关于合...


·多个抵押物为一个债权担保是怎样规定的
      多个抵押物为一个债权担保是怎样规定的 一、什么是抵押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共同抵押,是指为担保同一债权而...


·对于还没判离婚债务会判吗?
       一、还没判离婚债务会判吗? 没有判离婚说明双方还是夫妻的关系,所存在的债务也是不会判的; 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 2、婚后债务要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还没偿还...


·一、假离婚逃避银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一、假离婚逃避银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针对债务人的上这种逃避废债方式,银行完全可以将债务人及其原配偶一同起诉,而其原配偶只有证明在借款时银行与债务人已经明确约定该笔借款为债务人个人债务,或者证明银行在借款时明知债务人与其配偶明确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才能以该债务非夫妻共同...


·发生债务纠纷要如何提起诉讼
      发生债务纠纷要如何提起诉讼民间借贷越来越多,发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大多数民间借贷当事人都知道,发生债务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具体该如何操作呢,发生债务纠纷要如何提起诉讼呢?我们知道打官司讲究的就是打证据,那么打债务纠纷官司应提供什么证据?要是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