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厦门医保怎么报销?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我们都知道医疗保险为老百姓大大减轻了看病费用的负担,同时医保管理体制也逐步完善,对于医疗保险报销的相关事宜也严格地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那么您是否了解厦门医保怎么报销呢?报销比例是多少?报销范围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 报销比例
新政策实施后,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门诊报销水平将达到55%,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1500多万元门诊医疗费负担。
医保财政补助每人每年提高到43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90元提高到430元,提高了40元,比国家提出“今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320元”的目标高出110元;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10元提高到120元。
二、 报销范围
1、本规程中所指的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因病在国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发生的、由参保人现金垫付的、且符合《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办法》、《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2、社保经办机构依照医保相关文件规定的诊疗项目最高限额支付标准,对参保人所提供的诊疗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本地和外地的诊疗项目费用,一律按照《厦门市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结算支付。
3、已由其他险种、第三方责任人赔付的,或慈善捐助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三、办理机构
由厦门市、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医疗费审核报销。
四、报销时限
医保年度为每年7月1 日至次年6月30日。在外地发生的跨医保年度住院费用必须于该医保年度的6月30日预结,费用清单亦以6月30日为界分别打印。费用报销申报截止时间为次个医保年度的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时间?
经办机构受理医疗费用报销时间为每周一至五的正常上班时间内,如有特殊情况,由经办机构另行预约。
本文中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厦门医保怎么报销的相关内容,需要办理医保报销的人员可以根据上述内容准备材料,前往指定机构进行办理。另外新政策的实施为厦门市带来百分之五十五的门诊医疗费的报销比例,同时还提高了医保财政补助金额,这对于厦门老百姓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员工受伤以后的医疗费用
      员工受伤以后的医疗费用,长期的医药费也包括在其中。当然工伤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内的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的目录还有按照工伤保险的住院服务标准,不能因为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用就故意选择医院的豪华套房之类的。二、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一般是按照用人单位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70%发放,...


·医疗事故民事诉讼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民事诉讼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非工伤医疗费的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终局裁决适用吗?
      一.非工伤医疗费的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终局裁决适用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


·医疗损害分级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分级是怎样的?医疗损害的等级及分类: 医疗损害的等级: 一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医疗过错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过失的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


·医疗过错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鉴定收费标准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及核发中央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华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医疗事...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医疗损害后...


·职工的医疗期怎么计算?
      职工要是身患重大疾病的,此时可以向单位请病假进行治疗,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单位也是要给予职工相应的医疗期的。不过这个职工的医疗期怎么计算呢?估计大部分的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职工的医疗期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


·整容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整容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怎样的?整容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二)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


·医患纠纷申诉材料该怎么写?
       病人在治疗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不负责任的医生或者医院不仅没有治好自己还用错误的方式加重了病情,此时病人必定会产生不满的情绪而要求医院赔偿或者直接到医院用极端的方式造成了医院纠纷,其实除此之外病人还可以通过申诉来追究医院的责任。那么, 医患纠纷申诉材料该怎么写? 一、医患纠纷申...


·医患纠纷认定标准哪些,如何认定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认定标准哪些,如何认定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主要是产生于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往往是因为诊疗护理服务而产生的争执,需要注意医患纠纷并不等于我们常说的医疗事故。实践中对医患纠纷的认定一直是比较难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 (一)主体限于医患双方。 医患纠纷的主体限于医患双...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