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合同法规定代位权的行使是什么

合同法规定代位权的行使是什么 一、代位权
代位权制度是由法国《民法典》在立法中最先确立的。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特点介绍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
三、成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关于债务人对于第三人权力的范围,《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仅限于到期债权,过于狭窄,不符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立法目的,使该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效能。有鉴于此,对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到期债权为代位权行使的对象,应采取目的性扩张的方法加以解释,主张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包括:
(1)纯粹的财产权利,如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而生的偿还请求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抵消权,让与权,清偿受领权等;
(2)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例如,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者撤销权;
(3)诉讼上的权利,例如,代为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诉讼上的权利。得代位行使的债务人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按照《合同法解释(一)》的规定,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例如基于抚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金、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均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第12条)。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四、代权对象
代位权的对象一是纯粹的财产权利,除债权外还包括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等二是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如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撤销权;三是诉讼上的权利,如起诉权、申请强制执行权等。但是,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以及非财产权都不能成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合同法规定代位权的行使是一种当债务人和债权人不是同一人时,因为债务人懒于履行相应的债权,并且给债权人带来了损失,所以债权人就会申请履行债务人的权利的一种代位行为。我们还给您梳理了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和对象。希望能帮助您对此有更深的了解。


·合同违约金每日5%属于哪种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每日5%属于哪种违约金?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


·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商品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商品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一、商品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主体效力如何?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主体效力如何?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主体效力如何?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效力有以下两种: 第一,如果是涉及人身方面的合同,比如劳务,技术入伙等合同,因为合同当事人死亡,该合同无法举行那么合同终止; 第二,普通的合同如果当事人死亡,...


·合同倒签是否违法
      合同倒签是否违法 一、合同倒签是否违法 合同是当事人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很多当事人在达成一致意见时,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履行完毕后倒签合同。只要倒签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倒签合同是不违法的。 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


·解决合同纠纷需要注意哪些
      从签合同到合同履行完毕,一般需要一定的过程,而在这过程中,没有人可以预测到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所以您即便签了合同,之后又发生纠纷也是很有可能的。那么,当遇到合同纠纷时该如何保存对我们有利的证据呢,而解决合同纠纷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为您具体介绍。 一、合同纠纷该如何保存证据 ...


·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在双方签署合同后的合作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做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这些情况有可能是不兑现合同承诺,或者延迟履行合同等。那么在知道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针对这个问题,律师 我们整理了以下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一、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什么是合同违约补充协议?
      什么是合同违约补充协议?一、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


·合同变更的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的后果是怎样的合同变更的将产生新合同,导致双方当事人按照新协议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变更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责...


·合同诈骗罪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合同诈骗罪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合同诈骗案件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纠纷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在接到了当事人的请求而参与了相关合同纠纷的诉讼的时候,都会仔细询问当事人是否存在一些证据能够为本次诉讼提供有力的客观依据,而这些证据作为诉讼的材料以外还需要大量的资料才能够增加胜诉的可能性。那么,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纠纷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一、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纠纷诉讼需要什么...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