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提出的吗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提出的吗? 一、代位权的定义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
三、成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四、实施对象
1、纯粹的财产权利,除债权外还包括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等
2、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如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撤销权;
3、诉讼上的权利,如起诉权、申请强制执行权等。
但是,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以及非财产权都不能成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以上是我们为你做的介绍,关于“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提出的吗?”这一问题你是否清楚了解呢。我们为你总结至此,代位权是一种对外效力,是指当债务人不能到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权利。我们要提醒的是,债权人请求次债务人履行债务,必须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合法并且已经过了清偿期。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报告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报告是怎样的一个企业的发展,经营方面的问题也会随之而来,在企业和供应商之间有着大量的业务往来,也形成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企业则通过拖欠货款形成恶性循环。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企业通过对债券职务的清理,有利于公司的运营管理,减少资金风险。下面就...


·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定金与预付款都有哪些不同
      定金是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法或依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的前后,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定金与预付款究竟有什么区别呢?此外,在实践中,当遇到二手房购房定金纠纷时我们应该怎么解决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到底民间借贷的纠纷有哪些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活动日渐频繁。同时,因为中小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面临的诸多融资困难、加之股票、基金的多种投资、理睬方式的持续升温,自然人(个人)之间相互借款的现象非常普遍。那么,民间借贷的纠纷有哪些呢?此外,我们又该如何防范民间借贷纠纷呢?下文将为您做一...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在常见的债权债务的关系当中,常会出现三方互负债权债务的情况,当三方债权债务均到期的时候,不少人希望可以进行三方的债权债务的抵消,但是如果三方债权债务的抵消的时候有一方不同意的话,很多人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那么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


·怎样才能诉讼解决欠款纠纷
      怎样才能诉讼解决欠款纠纷债权人在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而债务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则容易发生欠款纠纷。发生欠款纠纷后,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来说,如何诉讼解决欠款纠纷呢?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的诉讼,其中最重要的都是对证据的提供,那么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


·商场拖欠货款如何应对
      商场拖欠货款如何应对 一、对新客户或没有把握的老客户 无论是代销或赊销,交易的金额都不宜过大,宁可自己多跑几趟路,多结几次账,多磨几次嘴皮,也不能图方便省事,把大批货物交给对方代销或赊销。须知欠款越多越难收回,这一点非常重要。很多销售人员都有这样的经验:有些新客户,一开口就要大...


·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
      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一、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若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是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构...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 一、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原因两人分居两地,可是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一)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


·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一、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1、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2、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


·欠钱不还起诉不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不了怎么办?但是债权人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