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抵销权 《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无论债务标的、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清算前相互抵销,这就是破产抵销权。 ...
·无证房产在执行程序中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
·共同借款人如何划分责任? 对债权人来说,共同借款人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2年之内(有规定的时间其算点,这里不想述)向其...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债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因单一之债的主体双方都只有一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比较简单明了,不发生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多数...
·债权转让的限制问题 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其法定的权利,债权人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如何行使这项权利,取决于债权人的意志和自由,《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只要权利人行使权利合法即可。 &nb...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区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的意义在于: 其一,前者贯彻意思自治原则,而在后者场合,债的发生及效力均由法定。&nbs...
·“高利转贷”“职业放贷”是违法借贷行为,合同的效力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对“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等违法借贷行为,依法认定其无效。推动各地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依法否定规避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合同条款,对变相高息等超出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利息部分不予支持...
·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根据责任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债可分为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 区分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财物债务可...
根据责任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债可分为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 区分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财物债务可...
·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对原告...
·已经划扣到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款项,是否还属于被执行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
·信用卡逾期不还款的法律后果 信用卡最大的特点就是有透支功能,但事实上构成了客户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到期不还款,不但可能会造成法律纠纷,还会承担高额罚息,最重要的是会形成不良记录,给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1、承担高额罚息。信用卡违约后,通常涉及到的罚息费用为循环利息费用和滞纳金。循环信用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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