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关于处理拖欠货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关于处理拖欠货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关于处理拖欠货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 被告以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但未提供证据以予反驳,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本案被告以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被告虽有异议,但未提供证据以予反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故本案被告应提供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2、被告拖欠货款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继续支付货款的义务。,原告按约定将木模板送往被告处,被告验收后向原告出具了入库单,主体结构已封顶,被告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以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被告应按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支付原告货款,被告拖欠货款已构成违,故依法应承担继续支付货款的义务。三、 被告应按同类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原告逾期利息。原、被告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即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故本案被告应按同类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原告逾期利息。上文便是对关于处理拖欠货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问题的简单介绍。当遇到采购商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理由拒绝支付货款的时候,供货商切不可以用非法的手段去索要货款,可以参照上文尽量收集相关的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当然如果对于起诉有不了解的地方还是建议向专业的律师咨询。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处理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处理现实中,欠钱不还的朋友大有人在,而且还有些人“引以为荣”,很多债权人对这些人是深恶痛绝,后悔当初怎么借钱给他,那么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处理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欠钱不还怎么处理1、直接开口要:如果是有当时借钱时朋友给的...


·遇到欠钱不还一拖再拖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一拖再拖的人怎么办?1、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


·讨债技巧—预防行情多变,保本舍木末,勿多苛求计较
      近代工商界竞争大起大落,很难预料,加上银根紧缩,讨债甚难。债权人必须在市场预测、行情分析、掌握情报的基础上决定付债策略。在预估行情不利或下跌的情况下,一般应以约定期限内不罚利息,不要或少要违约金为条件,劝导对方迅速归还本金,以保住“大头”,逾期、再次违约则要求全赔、全罚并起诉。已...


·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的原因,该如何应对
      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的原因,该如何应对 国有企业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债务即国有企业债务。对于国有企业债务的偿还以及执行往往都是实践中很难处理的问题,针对常见的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的现象,我们为您分析了国有企业债务的原因及解决方法。 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的原因 1、货币偿付能力...


·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
      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 一、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 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他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任。并且如果允许其只对以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就会出现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存在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不同责任的...


·对于罚没款可以分期付款吗
      对于罚没款可以分期付款吗?可以,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行政处罚法》第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国家公职人员欠钱如何讨债
      国家公职人员欠钱如何讨债?遇到国家公务员欠钱不还的事情,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不得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无限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以后再要催讨就很麻烦和被动的了。一般来说,公务员社会地位较高、收入也比较稳定,这对催...


·讨债时怎样才能申请支付令
      在实践中,债权人可以通过督促程序来要债,即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那么,讨债时怎样才能申请支付令呢?换句话说,怎样通过申请支付令来要债?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在借贷关系中存在留置权和流质条款,它们是否存在矛盾关系了?我国从1995年至《物权法》的出台对于它们都有不同的定义和归属。所以您可能有疑问留置权与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下面法律我们为您做一一解答。 一、留置权与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 一个是抵押合同的...


·对于还没判离婚债务会判吗?
       一、还没判离婚债务会判吗? 没有判离婚说明双方还是夫妻的关系,所存在的债务也是不会判的; 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 2、婚后债务要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还没偿还...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规定是什么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规定是什么无记名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让其债权时,其转让效力 的产生与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不同,其转让依转让人和受让人 之间意思表示和交付债券而产生效力。持有无记名债券的人 即视为债权人,可以对抗公司和第三人。但这种交付必须是 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内进行。因为无记名债...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