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补齐,并不影响买家的购买与居住,但是也有可能潜伏着风险,所以您在签约之前,最好还是看一下有关该房产项目的权属证书后再做决定。
这里所说的权属证书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销(预)售许可证。另外,买家还须注意上述证明文件中的建设单位、项目、建筑面积是否前后一致,是否同与您签约的发展商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会给买家办理产权证带来麻烦。缺少部分证书不一定真会有风险,如果某个项目假造证书的话,则必有很大风险,请买家注意。
2.防止面积欺诈
商品房销售一般以单位面积价格来计算一套住宅、一栋楼的总价,这时面积就成了影响总价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对于一套已经存在、大小已经固定的住宅来说,面积大,总价就会增加,开发商就可以从中多获利,于是,购房者经常与开发商在房子面积上产生纠纷,常出现的问题有:
(1)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销售面积的部分原封不动地算进去。
(2)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房屋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使购房者损失实际可利用的面积。
(3)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概念,扩大计算使用面积的范围。
(4)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际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
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的处理有所约定。面积差异不超过合理比例———3%时,房价保持不变,若超出此比例,双方就是议定处理办法。
3.签订认购书
购房者买房第一步是与开发商签认购书,并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或是因售价又提高了,或是购房者随着对该项目的了解觉得不合适,还有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在这里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4.购房合同文本
(1)您应与发展商签署由房管部门印制的合同文本。因为这些文本中都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较少出现发展商拟订的“不平等条约”。
合同中要明确对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另外,在签约前您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实践中,往往存在开发商与投资商不一致的情况,比如项目是张三开发,实际上是李四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张三签约,否则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除了签订正式的合同,您还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包括一些正式合同中没有体现的相关条款,例如关于发展商提供的装修情况以及承诺的便利条件和配套服务等。(2)关于价格
一般买家应缴纳按购销双方约定的计价标准和房屋面积计算出的房价款和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是对消费者的侵害。所以,买家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3)交房日期
因建设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为逃避责任,常常在交房时大做文章。常见的有:只注明竣工日期,没有标明使用期;交房日期极其含糊,如将交房日期定为“水电安装完毕后”、“质量验收合格后”等;利用大的市政建设做幌子,称其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交房……对此,购房者应注意签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地确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同时,还要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需承担的责任。
5.注意所买房产是否已设置抵押权
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的开发过程中,往往出于融资的需要,以先取得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或正在建设中的工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一般为借款人)不得处置抵押物。因此,在抵押权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前必须经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同意,且保证预售所得款项先用于偿还贷款,买卖双方才能顺利办理产权过户。
因此,在购房前买家核验开发商出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须注意该证书上“有关他项权利证明”栏内是否注明有上述抵押情况。如有上述情况,买家应注意核验自己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已抵押的部分。由于个别开发商未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造成银行不愿放弃其在开发项目上设置的抵押权,导致买家无法顺利取得产权证。
6.关于违约
签约的目的就是假设日后会出现违约现象并提前设定一些条款预防,所以在预售契约中一定要清楚约定违约责任,最好明确约定违约金,现行违约金标准为每日万分之四。
有些发展商要求客户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契约后,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两份协议中约定的纠纷处理方式有所不同,请买家注意协调统一,以免日后扯皮。
·离婚房子过户公证如何处理?
离婚房子过户公证如何处理?离婚的时候对于房子的纠纷问题比较多,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分割房产,在分割的事后难以平衡双方的利益,因此在就起诉里婚,按照相关法规中的规定法院来做评断,以此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离婚房子过户公证如何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房子...
·购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购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1、《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
·法院起诉租房押金流程是什么?
法院起诉租房押金流程是什么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内会通知是否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
·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法律效力
出租房屋的房东在出租其房屋时,会与承租人签订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作为双方完成租房约定的租房证明。那么,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签订后包括的法律效力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进行解答。
一、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效力:
(一)、租房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
·标准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怎么写?
由于房价的不断飙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抱怨买不起房,对于新房来说,虽然国家一直在进行房价的调控但是效果并不是很乐观,这就导致了不少二手房源在房屋交易市场开始走俏。二手房相较于新房有着很大的优势,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价格方面的优势了。但是在价格优惠的同时不少二手房交易还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再回迁或者那道补偿款之间有一个过渡期,该过渡期内政府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费用,以解决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问题。因每个地方的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我们以成都的为例,跟您讲讲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
一、...
·现实中,有的人租房是为了自己居住使用,当然也有那种租房来办公
现实中,有的人租房是为了自己居住使用,当然也有那种租房来办公的情况。租赁房屋的用途不同,那自然选择的房屋类型就不一样,与此同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也是不同的。下文中,我们带来住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一份,帮助你了解相关内容。
住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
·买房提前还款违约金
目前,贷款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碰到或亲身经历的事,人们也在为还贷的一些程序而苦恼。拿房贷来说,人们借了房贷之后,如果有余力提前还款,那么应该如何处理买房提前还款违约金呢?下面就由来明确这一问题。1、须在按月正常偿还贷款本息6个月后,方可提出首次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全部贷款。2、贷款...
·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
与新房相比,二手房的质量问题是许多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而要想对二手房的质量问题做出处理,首先还是应该知道这个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这样才能确定是否真的存在问题。就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
1、房龄判断。房屋...
·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通常购房者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商品房的,此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因此也算是格式合同了吧,不过针对当事人之间格外约定的内容,也是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那这个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
·婚前买房婚后如何加名字
男女两人结婚后,通常会涉及到对原房本上加名。在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来说,实质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现实中,经常出现男女在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如何加名字才比较好?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买房婚后如何加名字
(一)婚后取得房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