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生活中进行房产交易,当事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一般会经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一、房产公证书有效期

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办理流程

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三、所需材料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所以今后,您若签到相关房产公证的时候,最好对公证书时效进行明确,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也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房价比较高昂。刚去北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也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房价比较高昂。刚去北京工作的人很难买到合适的房子,这时候可以用租房来解决住的问题。租房子过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项,可以预防以后会产生纠纷。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北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北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租金低于市场价 当租金明显低于市...


·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
      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 一、承租人能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吗 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是指承租人不经出租方同意,改变约定的租赁房屋用途,以致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的陷阱。通常租赁合同中会约定租赁房屋的用途,如住宅用、商用、生产用等等。 房屋的不同使用方式,对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有重大影响...


·置业者如何看物业管理
      买房时购房者一定要问问,物业公司是否进入了项目,何时进入项目。一般来说,物业公司介入项目越早,买房者受益越大。 若在住宅销售阶段物业公司还没有介入,开发商在物业管理方面做出许多不现实、不合理的承诺,如物业费如何低,服务如何多等等,待物业公司一核算,成本根本达不到,承诺化为...


·婚内一方出资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
      婚内一方出资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


·客户无购房资格
      客户无购房资格,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在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自然就成立生效了。不过,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这类纠纷中,如果买家没有购房资格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就会导致合同无效了呢?答...


·购房协议书可以转卖吗
      购房协议书是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那么,购房协议书可以转卖吗?下面,让我们为您说明一下相关信息。 一、购房协议书可以转卖吗 购房协议书可以转卖。...


·商品房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商品房有质量问题怎么办购房者在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经常发生。那么,实践中,如果商品房有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办呢?当然,对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最重要就是赔偿了,那从法律的角度看,房屋质量问题应该如何赔偿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1、在房屋...


·可以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退房吗
      房,那么此时可以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而要求开发商退房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能否因房屋质量问题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业主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城市...


·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按照《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顺序来进行继承。继承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租房压一付三什么意思
      租房压一付三什么意思?租房中的押一付三,通常指的是一次性交纳三个月的房租,同时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押一付三主要是为了防止租房者突然不租房屋,给房东造成房屋空置的经济损失,也是为了保障房东房屋内物品的完整性。当承租人不再继续承租房屋时,应当提前通知房东,解除租赁合同,退还押金...


·买房子首付一般要给多少贷款买房有很多种
      买房子首付一般要给多少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不同。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住房多为4成。非普通住宅又有差别。在贷款前,你要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公积金是职工的一种福利...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