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不仅会出现在陆地上,还会出现在水上。与陆地发生交通事

交通事故不仅会出现在陆地上,还会出现在水上。与陆地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一样,有关部门员也会开具一份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特点有哪些?下文是关于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特点
1、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和规章,运用航海专业技术,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船舶在交通事故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作出定性的结论。2、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表现出以下特点:①对于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国没有全国性、地方性法律规定,只有行政规章和地方性行政法规,例如《浙江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对的效力级别较低,且不能在全国范围内有效。②《浙江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明事故原因,判明当事人的责任,作出《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按法定程序送达事故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海事管理机构调查结束后向上级报告事故的规定,但该规定仅仅针对行政机构内部的调查程序,且并未涉及事故责任认定。③调查主体和判定责任主体同为一个海事管理机构。事故调查是海事管理机构内部成立的调查小组进行,而调查完结之后接着由同一个海事管理机构判定事故责任。
二、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种类
1、在民事诉讼时或者刑事诉讼阶段,海事管理机构作出的《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属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种证据中的哪一种,目前在理论上未有统一的归类,在司法实践中的界定也各不相同。2、一种意见认为,《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归属于鉴定结论,理由是《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水上交通事故案件中各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责任这一专门性问题。水上交通事调查过程十分繁琐,且必须结合灯光信号、碰撞痕迹、天文水流等专业知识,只有经过专门培训、具有海事调查官证书的人员才有调查的资格。在司法实践中,《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都是由处理水上交通事故的海事人员作出的,也就是说在事故处理程序中,海事人员既是侦查人员又是鉴定人员。以此逻辑论证,则《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鉴定结论其取证程序是与我国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3、另一种意见认为,《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界定为书证,因为它是国家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作的文书,以其内容作为证明案件情况的书证,符合书证证明力的特点,即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既是证据事实,也是案件事实。但一般情况下,书证所反映的都是案发前已存在或案件发生的客观过程,它所反映的只能是案件的客观事实,而不能掺入个人对案件事实的主观认识。而《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客观事实与个人知识和经验的产物,显然其在制作程序和证明力问题上都与我国诉讼法规定的书证要求不同。
三、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
1、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必须包涵明确的权利义务和强制力。而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没有规定确定当事人在行政法上的具体权利义务,也不具强制执行力。2、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七种具体行政行为中的任意一种。它既不是行政处罚或者强制措施,也不是行政不作为更没有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3、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须经人民法院确认并依法作出司法判决后才能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在行政法学上,这种证明行为被称为准行政行为,这种类型的行政行为并不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发生直接的法律效果。4、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不是行政复议。重新认定的主体仅仅是上一级机构;而行政复议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申请期限也不同,可以在接到《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而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申请。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有明文规定不得进行行政诉讼的。以此类推,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也应当不具备可诉性,当事人不得以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文讲述了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两大特点以及它所属的证据种类,最后详细分析了其不具有可诉性的观点。的律师提醒您,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其法律效力并不高,水上事故处理的方式还存在异议,不利于当事人的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不满意应该怎么办对复议结果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的3日内可以提出复议,一周给予答复,但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服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医法院判决为准的,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法院判决的才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


·一、交通事故中五五责任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五五责任怎么赔偿?1、如果事故参与各方均为机动车辆,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赔偿(你赔对方的损失,你的损失由对方赔偿)以后,剩余的不足部分相加,各自承担50%。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则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


·在实际生活中,电动车以其方便、省时省力、价格优惠等特点,已经
      在实际生活中,电动车以其方便、省时省力、价格优惠等特点,已经成为众多人出行、上下班、上学、访友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因为电动车车主违章驾驶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那么,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承担吗?下面,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电瓶车交通事故责任 依据...


·交通事故参与度赔偿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参与度赔偿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的1、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2、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70~90%。3、既有损伤又有疾病,两者单独...


·酒后驾驶出险商业车险赔吗?
      酒后驾驶出险商业车险赔吗 商业险相对于交强险,该保单内的险种可以根据客户自己要求选择购买,保险公司不能强制要求购买基本险。 商业车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窃险、车上人员险、自然险、玻璃险、不计免赔险等险种。 各保险公司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条款等都有规定,驾驶人...


·车险肇事者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车险肇事者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1、交通肇事逃逸的商业险不赔,交强险赔,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


·一、交通事故责任和比例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责任和比例是多少? 交通事故责任和比例具体是多少的话,应该是根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进行判断。 1、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但主次最终要体现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义。如果没有法律规定,会让当事人无所适从。实践...


·一、交通事故逃逸最低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逃逸最低处罚是什么?交通事故逃逸最低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


·交通违章网上怎么处理
      交通违章网上怎么处理 一、交通违章网上怎么处理 (1)网上处理违章处理范围 每个省网上处理交通违章范围不一样,但是一般的,对于网上处理的交通违章,只能处理罚款200元以下,一次扣3分以下的。如果一次扣6分的,虽然罚款是200元,但也不能处理,必须到交警队服务大厅处理。 ...


·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包括什么
      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交警根据现场的勘验、检查等对事故作出一个责任认定,之后必须向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您知道这个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包括什么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进行具体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包括什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


·临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是危机您生命安全的一大杀手,每年都有许多人因为交通事故而受伤,甚至一些人还死于交通事故。所以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就非常重要。各个地区也发布了赔偿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临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238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