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
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一、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家庭成员之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承包经营户,而非家庭成员个人,也就是家庭成员个人并没有承包经营权;同时家庭成员之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也不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是作为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家庭承包户,即家庭成员个人不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二、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人民政府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财产权的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很重要的一项权利。该项权利在2003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2007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再次对该项权利进行重申。如果认真审阅,就能够发现,承包方是家庭,而非某一个家庭成员,也就是说不是每一名成员就相对应某块田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家庭成员的土地分配,均未作出明文规定,所解决的纠纷是以一方为承包经营户为主体的矛盾。在上述两部法律中,没有对承包经营户以外的主体,如家庭成员之间土地分配作出规定。也可以这样理解,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土地划分进行判决,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承包合同纠纷,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当事人。此外,还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法院审理中,如果遇到承包的土地划分,应当尽量采取调解方法,调解成功后,可由当事人凭据调解协议办理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确实无法调解,不宜由法院来决定土地田块的归属。从事实和情理上分析,当初发包土地时,发包方是按照每一户的人数分配土地的,而不是按照每一个成员对应某块田地去分配。分配过程中,综合考虑多方情况,如地块的肥沃与贫瘠,距离村庄的远与近,是水田还是旱田,交通和水利等多种因素。法官不是农业方面专家,无法确认上述情况,自己心中无底,又无法律依据,如何能够作出正确而又让人信服的判决结果呢!法院确实不能拒绝裁判,但这不是审判权需要或能够解决的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由此知之,个人(当含家庭成员之间)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亦即本文所述的土地使用权之一的承包经营权产生争议,当由人民政府处理,法院不能越俎代庖,用审判权替代行政权,因此可以说,在离婚的民事判决中,对土地划分的判项,实际已经违背法律规定。从承包合同作为合同角度来说,合同原理具有相对性,有权力对合同变更的应当是合同双方。合同一方即发包方是集体土地所有者,合同承包方分立,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重新签订,法院不能在没有发包方介入的情况下,擅自解除承包合同,重新代发包方再订立两份合同,重新确定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从法律规定演绎,从法理上分析,由法院划分土地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的。正确做法应当是对其他请求依法判决,另行告知当事人对土地划分双方协商。协商不成,需请求发包方调整,对发包方处理不服,再由人民政府处理。因此,对家庭成员之间要求分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也不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应告知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我们在生活中一直奉行“以和为贵”的处事原则,在解决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时,我们在上文中也建议您和平解决,纠纷双方协商处理土地问题,或者找令人信服的中间人进行处理。如果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才会由人民政府出面进行依法处理,此时的处理结果已经具有强制性。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方面的信息,您可以咨询连云港律师。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
·宁波宁海国家征地补偿拆迁的安置原则是怎么样的?
宁波宁海国家征地补偿拆迁的安置原则是怎么样的?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国土资源部称这是该部首次明确对农民房屋拆迁安置原则。该部在7月13日公开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表示,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国土资源部称,农民...
·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在向银行借贷的时候,往往都会用贵重物品进行抵押,有些是用房屋进行抵押有些是用车辆等等不动产进行抵押,但是对于持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来说,想要进行抵押之前就会考虑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
·土地长期转包能拿回来吗
看具体情况定。首先要看转包的手续是否合法有效,按规定,转包土地应当经村委会同意并报批。如果未经以上程序,则转包合同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拿回土地,但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程序无问题,那只有在转包协议到期后才可以拿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
·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现实中,用房地产进行抵押的,此时需要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这主要还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登记肯定就会涉及到材料的提供,那么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权利人以其支配的房地产设定...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
·法律规定拆迁征地补偿款归谁?
法律规定拆迁征地补偿款归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现有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城镇发展的需要。所以现在的拆迁越来越频繁。如果拆迁的话,相关部门就会对拆迁的住户进行补偿。对于农村来说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那征地补偿款归谁?一、征地补偿费用归谁所有?在我国集体土地被...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随着政府对大宗商品和物流的支持,仓储用地越来越多,大多数的企业愿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来作为仓储用地,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当事人应如何缴纳相应税率是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接下来律师将对此问题进行解答,请您耐心阅读。
一、什么是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县城总体规划区(包括关口村、马家园村、小河坪村、老寨坪村、冯家坪村、老虎洞村、中华山村、大垭口村、白羊坡村、桂花树村、黄茅坪村、望水村、河坪村、施立坪村、竹坝村、育红桥居委会、精神堡居委会、...
·个人如何办理住宅土地使用证?
个人如何办理住宅土地使用证?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
·土地使用权置换有什么办法?
土地使用权置换有什么办法?
土地使用性质常常有很多种,但是土地不可能永远只做一种用途,那么当企业需要将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时候有什么办法,需要走哪些程序了,下面就由本站的我们来为您解答土地使用权置换有什么办法,希望能够为您带来帮助。
土地使用权置换办法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