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规定

劳动者在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利受到保护。我国法律规订公司,企业等用人单位制定一系列政策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和正当权益。由此出现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规定的制度。那么它的审查程序和审查方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审查程序

1、依据文件要求,各申报单位进行自查。

2、填写《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表》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

3、单位领导审查,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4、携带书面资料、《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表》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到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进行书面审查。

二、书面审查方式方法

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申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的“网上办事”栏,“单位办事”选项中的“书面审查”模块进行网上申报;用户名与密码统一使用社会保险网上申报账号与密码。未按规定在进行书面审查申报的用人单位,之后起,除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外,还需提报书面材料。操作步骤各用人单位会有所说明。

《集体合同规定》

第四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

(三)审查意见;

(四)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

《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三、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需提供材料

1、参加书面审查的单位,须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表》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上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按时到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接受审查。

2、所有申报资料须按A4纸规格复印或打印。

3、要按照申报资料清单要求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并装订成册。

4、《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表》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填报内容应完全一致。

5、申报表共分十个部分,用人单位要求填写九个部分,具体填写要求如下:申报表一的NO□□□□□□□□□,审查人员填写编号,用人单位申报时不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为单位全称要求填写全称;单位代码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技术监督局颁发)单位性质要求在内打√。用人单位职工人数情况栏为年末从业人员总数指本单位年末所有各类从业人员总数,特别强调包括保留劳动关系不在岗人数。使用农村劳动力人数指离开户口所在地到本单位从业的农村劳动力。

5、劳动合同签订和就业管理情况栏:年末实际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人数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的人数。各分栏的人数从左至右部分指标存在包含关系,填写时注意指标的文字表述。

6、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情况栏:执行制度工时的用人单位须填报执行制度工时的上下班时间一栏。执行非制度工时(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两种)的用人单位须填报执行非制度工时的批准文件和批文复印件。

7、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情况栏:要认真依照《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所规定的工种范围填写。对技术工种在10种(包括10种)以下的,须逐个填写;对技术工种在10种以上的,须附页(A4纸)填写。

8、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情况栏:交费人数、缴费基数、应缴费额、实际缴费额要严格对照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资料如实填写,并注意各栏的计量单位。

9申报意见栏中单位申报意见要求填写“本单位申报材料真实,同意申报”,加盖本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印章或签字。主管部门可加盖人事劳资部门印章。

10、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因故不能按时或有其他有疑问的事宜可拨打电话提前预约或咨询。

通过我们的介绍,你是否已经对“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规定”这个问题有了认识呢?这个问题由相关法律部门保证正确实施,但是也需要用人单位诚实守信,确实为劳动者考虑,合法上交审查表。对于时间来说,要根据已确定的时间制定递交,要配合规定作出合理务实的条例。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出现劳动纠纷都是,在起诉之前是要进行仲裁的程序的,劳动仲裁跟法院判决的效力都是一样的,双方必须要按照仲裁的裁决来履行双方的义务。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由于当事人经济困难或者是有充分理由是可以在劳动仲裁时候申请法律援助的,那么劳动仲裁申请法...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是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所涉及的规章制度较多、数额较大,所以必须要有严格的流程。规范的招投标管理,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接下来我们将为介绍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法,具体内容如下文。 山西省建筑...


·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审限是多久?
      如果企业和职工没有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后期发生纠纷的时候对职工是不利的。为此,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劳动关系申请。携带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工资单及考勤表等资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按照程序开展认定工作。那么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审限是多久?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仲...


·烫伤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指的是在工作过程期间受到的人生伤害,造成的不同程度的伤残,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但是在工作中一定要区分到底是工伤还是人为伤害,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工伤患者可以申请公司赔偿,那么烫伤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样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大家的法律意识也逐渐在提高,劳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您的法律意识也逐渐在提高,劳动者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双方就存在着劳动关系,劳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关系解除日怎么确定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该问题为您做出介绍。 一、劳动关系终止的简介 劳动关系终止...


·辞职后原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后原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二胎产假规定的是多少天?
      一、劳动合同法二胎产假规定的是多少天?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否认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 一、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签几年时间?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签几年时间?公司为了保证自己的公司能不断发展,通常在招聘员工签合同的时候规定合同期限,以便在合同到期的时候可以淘汰掉一些不适合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并招募一些新人进入公司。那么,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签几年时间呢? 一、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签几年时间? 固定期限...


·常见的劳动争议处理案例都有哪些
      常见的劳动争议处理案例都有哪些?劳动关系的解除、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等,都是引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诱因,在劳动争议发生后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是最有效的办法。为了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及劳动争议发生后能有效的维权,我们需要对常见的劳动争议处理案例有所了解,并在职业生涯中尽...


·在家办公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在家办公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需要支付正常的工资待遇,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二、疫情工资发放的新规...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