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在很多大型工程中,一般都是会进行招投标的,这样才能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的公司为了中标可能会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此时很容易就构成了串通投标罪。而在司法实务中,关于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一直都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一、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如投标人贿赂招标人许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受贿赂,泄露标底等商业秘密。由此可见,基于本罪特点,往往可能出现牵连犯罪的情况。对于此种牵连犯罪行为,因无法律的特别规定,应依法理,适用以一重罪处断为宜。

二、如何处罚串通投标罪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串通招标的行为有哪些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实施下列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一)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改报价;

(二)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

(三)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

(四)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

(五)招标者和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在竞标的过程中,实施串通招标的行为,主要就是行为人想要中标,当然这属于利用不正当手段的竞争方式,在我国达到一定程度后会构成串通投标罪。而此时正确区分串通投标罪与非罪尤为重要,要是串通投标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那么就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释义是什么
      我国公民对宗教的信仰,任何人和执法机关都没有权利进行干涉或者剥夺。如果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是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的。对于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释义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为您整理详细的资料。对于这一法律常识,想要了解的小伙伴们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故意伤害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在看某个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时候,需要结合法律中关于此罪的构成条件规定,要是全部满足的话,则才能认定构成此罪。不同的犯罪有不一样的构成条件,那就故意伤害罪而言,您知道我国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构成条件是什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是...


·刑法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受贿罪和行贿罪是对行性犯罪,也就是说,有行贿就会有受贿,有受贿也会有行贿,不过有具体行为,其实并不必然就会构成相应的犯罪。而从罪刑法定刑法基本原则出发,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那刑法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法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


·犯了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怎么判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如果我们平时工作和生活的话会觉得短短15天的时间过得是非常的快的,可是换了不同的场所有些人员就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了。假如我们的亲人因为各种原因被行政拘留,被关在了当地的拘留所之类的,肯定作为跟当事人关系特别亲密的也会关心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


·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的存在吗?
      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的存在吗? 一、间接故意犯罪都有未遂的存在吗? 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 《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行为 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刑法中如何规定生产并销售劣药罪量刑标准
      犯了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


·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我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我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我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我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


·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 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对65周岁犯罪嫌疑人一样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符合条件的一样应当坐牢。只有达到75周岁以上老年人才应当从轻处罚,并且不适用于死刑。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第五款,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


·《最高人民法院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说的?
      《最高人民法院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说的?一、人民法院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贩毒量刑怎么量刑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